法院认定成年人应尽年龄审慎义务 明知幼女仍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

一起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刑事案件近日在内蒙古包头市引发社会关注。

经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审理查明,19岁的被告人李某与13岁的被害人张某通过手机游戏平台相识,双方在交往过程中,被害人虽谎称16岁,但李某在帮助其完成初中二年级作业时已明确知晓对方学生身份。

法律界人士指出,此案的核心争议在于被告人是否"明知"被害人年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与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罪。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作为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通过日常接触已掌握被害人的学生身份,且初中二年级学生的生理特征、行为表现等客观因素,足以引起合理怀疑。

被告人既未核实对方身份证件,也未采取其他排除年龄疑虑的措施,存在明显主观过错。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某某(应要求隐去全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判决体现了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司法导向。

近年来,随着网络社交低龄化趋势加剧,类似"未成年人谎报年龄"的案例频发。

2022年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已有三起类似案件被告人均被认定构成强奸罪,显示司法实践对未成年人年龄认知义务的严格要求。

案件暴露出多重社会问题。

一方面,网络游戏等社交平台虽设有年龄验证机制,但实际执行中存在漏洞;另一方面,部分未成年人家庭监管缺位,此案中性行为多次发生在被害人家中却未被及时发现。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数据显示,2023年涉及网络交友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同比上升17%,其中超六成加害人系通过游戏、短视频等平台接触被害人。

针对此类现象,多地检察机关已开展专项整治。

上海市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介绍,2023年该市推动建立"网游实名制双验证"制度,要求玩家同时提供身份证和人脸识别信息。

教育部也在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明确要求学校每学期开展不少于8课时的性教育与法治教育。

展望未来,专家建议构建"三位一体"防护体系: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技术,建立异常交友行为预警机制;家长应加强网络素养教育,定期检查子女社交情况;司法机关则要继续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压态势,通过典型案例强化社会警示效应。

未成年人不是网络风险的“旁观者”,更不应成为侵害的“承受者”。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社会各方:面对涉及未成年人的交往与接触,任何侥幸与含糊都可能跨越法律底线。

以更严格的责任意识、更有效的教育引导和更有力的平台治理织密防护网,才能让网络空间更清朗,让成长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