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姚某辉通过社交平台,联系了一群人准备穿越光头山、鹿角梁、跑马梁、兵马营和冰晶顶。这次穿越计划有两个特别之处:一是姚某辉他们并不是走寻常路,而是在长安区滦镇街道的210国道鸡窝子段,11月15日凌晨用工具弄坏铁丝网硬闯进去;二是在海拔较高的跑马梁顶上,他们无视森林防火禁令,使用便携式燃气罐烧水做饭,这对森林安全构成了直接威胁。这次活动组织得很松散,缺乏必要的安全措施。11月16日凌晨,两名跟不上队的人在朱雀国家森林公园出口被抓。根据这些人的供词,公安机关在2026年1月22日把姚某辉给抓住了。 给姚某辉定罪的时候发现,他们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也违背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姚某辉和他的同伙不仅违法野外用火,还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这种行为破坏了秦岭的保护秩序,对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造成威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给两个参与穿越的人每人警告一次;给姚某辉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判了行政拘留三天。其他违法问题也都受到了相应追究。 这起案子清楚地说明,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必须“零容忍”,组织者和参与者都要承担法律责任。秦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水塔和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它的宁静与完整需要最严格的法治来守护。这个事件不是简单的“驴友”违规事件,而是有组织、有营利性质的违法行为,还伴随着破坏公共设施和防火安全风险。它给大家一个深刻教训:生态保护红线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大家要敬畏自然法律意识要加强,热爱山水也要遵守规定。全社会都要行动起来把生态文明理念变成自觉行动让秦岭的生机永续传承下去。 相关管理部门也会持续加强巡查监管和执法力度,对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