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昌吉州呼图壁县发生了一起因课间嬉闹导致骨折的案件,让“孩子打闹受伤”这个普遍现象走进了公众视野。事发当天,小军和小乐是呼图壁县某小学的同学,小军正在和同学聊天时,小乐突然冲过来撞倒了小军,导致小军鼻梁骨折。校医处理后,小军被送到医院住院治疗了9天。事后,小军的母亲王某找小乐的父母和学校协商赔偿问题,由于责任认定有争议,最终小军将小乐及其父母还有学校一起告上了法庭。昌吉州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小乐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小军的受伤,因此小乐及其父母应该承担70%的责任。而学校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采取救治措施,也没有证据证明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因此也需要承担30%的责任。最终判决三方各自承担相应比例的责任。 这个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未成年人在校园里要更加注意安全。家长要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家庭教育;学校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孩子自己也要增强风险意识。只有三方共同努力,才能把课间十分钟变成孩子们快乐成长的安全时间。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个案件中法官提醒大家要拉紧“安全弦”,让安全意识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