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升至91.2%超“十四五”目标,海洋生态治理交出新答卷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近日通报,"十四五"时期全省海洋生态环保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实现跨越式提升。

相比"十三五"时期,该指标提高9个百分点,2025年达到91.2%,不仅完成了规划目标86%,还超额完成5.2个百分点,体现了广东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坚实进展。

这一成就的取得,源于广东将海洋生态保护纳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总体框架,以美丽海湾建设为主线,以珠江口邻近海域综合治理为重点,构建了陆海统筹、系统施策的生态保护体系。

入海排污口整治是改善海洋水质的关键环节。

广东基本完成全省大陆岸线及有居民海岛岸线的排查工作,对9900多个入海排污口实施"一口一档"动态管理制度,实现了污染源头的精细化管控。

在珠江口海域,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江门等6市入海排污口整治率达到100%,形成了陆源污染防控的完整链条。

河流总氮削减是近岸海域水质改善的重要抓手。

2025年,纳入国家考核的入海河流断面总氮浓度相比2020年均实现负增长,有效遏制了营养物质过度输入导致的水体富营养化问题。

珠江口邻近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达73.9%,达到"十四五"时期的攻坚目标,表明区域水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美丽海湾建设成为推动海洋生态保护的新亮点。

深圳大鹏湾和大亚湾、汕头青澳湾、珠海万山群岛海域等获评国家美丽海湾优秀案例,湛江金沙湾、博茂港湾建成国家美丽海湾。

这些典型示范项目不仅改善了局部海域环境质量,还为全省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

目前,惠州大亚湾(惠东段)等9个美丽海湾建设经验已在全省推广应用,形成了梯次推进、示范引领的发展格局。

海洋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的建立,进一步优化了海洋生态环境。

广东构建了"监测—巡查—通报—清理—复核"的闭环管理链条,推动沿海各地建立健全海洋垃圾治理机制。

通过志愿净滩活动和多元化宣传教育,提升了全社会的海洋保护意识,形成了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值得注意的是,广东在加强海洋生态保护的同时,也在积极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过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作用,精准服务海洋重点项目环评办理,引导现代化海洋牧场、海上风电等新兴产业的合理开发利用。

2021年以来,全省共批复300多个海洋产业项目,涉及总投资额超3500亿元,为培育海洋新质生产力提供了有力支撑。

这表明,保护与发展不是对立关系,而是可以实现高度统一的有机体。

广东海洋治理的突破性进展,印证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海洋领域的实践价值。

当碧海银滩成为可量化的生态资产,当海湾整治与产业升级形成正向循环,这条人海和谐的发展路径,不仅为沿海地区提供了可复制的治理样本,更重新定义了海洋强省建设的时代内涵。

在生态文明建设新征程上,如何将阶段性成果转化为长效机制,仍需持续探索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