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对长三角地区提出"巩固提升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的新要求,标志着我国区域发展战略进入深化实施阶段。
这一表述变化绝非简单措辞调整,而是蕴含着对区域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与实践要求的升级。
从理论维度看,动力源内涵已实现三重迭代。
其功能定位从传统"经济增长极"转向"创新策源地",更强调质量效益与创新驱动的协同;空间载体经历"中心城市—都市圈—城市群"的梯次演进,上海与苏州、杭州等城市形成的创新走廊即是典型例证;发展路径则突破单向虹吸模式,转向要素双向流动的协同网络。
这种演变与日本东京湾区产业外溢、美国波士华城市群产学研联动等国际经验形成呼应,但更具中国特色。
作为长三角核心引擎,上海承担着"巩固优势"与"提升能级"的双重任务。
在要素市场改革方面,率先试点的建设用地指标跨省调剂机制,有效破解了区域发展土地约束;户籍准入年限互认制度则促进人才在南京、杭州等都市圈城市间有序流动。
这些突破性举措,正在重塑区域资源配置效率。
科技创新领域呈现更显著的协同效应。
以上海张江、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为支点,长三角已形成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领域的创新联合体。
数据显示,2023年区域研发投入强度达3.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技术合同成交额占全国比重突破35%。
这种创新能级的提升,正通过产业链协作向长江经济带纵深辐射。
制度创新是巩固提升的关键支撑。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已形成32项制度创新成果,其中跨域财税分享、标准互认等机制为全国区域协同提供样板。
在数字经济规则对接方面,长三角率先建立的数据要素流通标准体系,为构建统一大市场探索出可行路径。
面向"十五五"时期,长三角需在三个维度持续突破: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重点突破技术、数据等新型要素流动壁垒;完善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强化基础研究策源功能;构建更具弹性的产业协同网络,提升应对全球产业链重构的韧性。
这些实践不仅关乎区域自身发展,更将为全国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供给和路径参考。
巩固提升长三角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这不仅要求长三角地区自身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更要求其在全国发展大局中发挥更大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强化创新,长三角必将成为引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