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楼外机调整坠亡案二审维持原判:房东与租客因选任指示疏忽担责

问题——高空作业事故引发“谁担责”争议 裁判文书显示,2023年10月,郝某租住赵某房屋后,提出对室内隔断及空调进行拆装调整;赵某联系徐某到涉案房屋实施安装作业并支付安装费用。随后更换、调整空调外挂机过程中,徐某在六层外立面作业时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徐某家属起诉房东赵某、租客郝某,要求赔偿有关损失。案件核心争议在于:在工人存在明显违规操作的情况下,房东与租客是否仍需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责任比例如何划分。 原因——共同定作关系下“选任与提示”缺位叠加作业人员违规 一审法院认定,赵某与郝某在对出租房屋空调进行安装、调整过程中,对作业人员的选任及作业指示具有共同性,应认定为共同定作人。二审深入指出,虽然赵某未在现场直接指示第二台空调外机调整,但徐某到达赵某指定的作业地点后,在郝某现场指示下继续完成安装调整,相关作业在地点上连续、时间上衔接,可认定为同一承揽事项,从而具备共同定作关系的事实基础。 法院同时查明,徐某作业时自带工具,未佩戴安全绳和安全帽,且未取得相关高空作业资质。二审法院据此认为,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自身损害,一般情况下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在定作、指示或选任上存过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本案中,房东与租客未对承揽人资质进行必要核验,也未就高空作业风险作出安全提示,构成选任、提示上的过失;徐某违反操作规程、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对损害后果负主要过错。 影响——厘清“雇工不同于承揽”,但“安全责任不等于零” 一审判决赵某、郝某承担15%的赔偿责任,徐某一方承担85%的责任;二审认为责任比例适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传递出明确信号:在房屋维修、设备安装等常见场景中,即便属于承揽关系、作业人员对自身安全负主要责任,定作人也并非必然免责。只要在人员选任、作业指示、安全告知等存在可归责的疏漏,仍可能承担相应侵权赔偿责任。 从社会层面看,空调外机移位、外墙打孔、雨棚安装等高空作业在城市社区较为常见,往往由小型维修队伍或“熟人介绍”完成,合同不规范、资质难核验、现场监管薄弱等问题叠加,风险更易外溢。一旦发生事故,责任认定往往涉及承揽与侵权的区分、过错比例划分等多重法律关系,既影响当事人权益,也对基层治理与物业安全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对策——把“事后赔偿”前移为“事前预防”,形成可执行的安全链条 一是严格资质与合规核验。涉及外立面、屋顶、六层及以上等高处作业,宜优先选择具备相应资质、购买工伤或意外保险的正规企业或团队,避免仅凭口头约定或临时雇请。定作人对承揽人的资质、人员配置、保险情况进行基本核验,既是风险管理,也是必要的法律谨慎。 二是明确责任边界与安全要求。建议在维修安装前以书面形式明确作业范围、施工方式、防护措施、费用与风险承担,特别是对安全绳、安全帽、脚手架或高空作业平台等防护配置提出具体要求,并就禁止违规操作作出明确提示。对现场指挥、临时追加工作内容等情况,应同步补充约定,避免“边干边改”导致责任不清。 三是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与社区协同。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网格可在高空作业较多区域加强提示与巡查,对占道、搭设、外墙作业等进行必要登记与告知,推动形成“事前报备—过程监督—事后留痕”的闭环管理。对高风险作业,可鼓励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或统一平台派单,减少“游击式施工”。 四是提升从业者自我保护与行业规范。案例也表明,作业人员一旦违反规程,不仅会直接加重自身责任,更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可通过行业培训、持证上岗、保险覆盖等方式夯实安全底线,推动“小维修”向标准化、规范化转型。 前景——高空作业安全治理将更强调“可验证、可追溯、可落实” 随着城市更新与存量房维修需求增加,高空作业将长期存在。司法裁判对选任过失与安全提示义务的明确,有助于推动市场主体从“只看价格与速度”转向“更重安全与合规”。可以预期,围绕资质核验、施工报备、保险配置、责任分担等制度化安排将进一步普及,相关行业也将加速走向标准化服务。对个人业主、房东与租客而言,依法合规、留存证据、强化安全提示,将成为降低纠纷与风险的基本做法。

这起悲剧再次提醒,高空作业的风险不容忽视;要减少类似事故,业主、施工方及有关管理主体需要各尽其责,把资质核验、安全防护和保险保障落到实处,形成“事前可控、过程可管、事后可追”的安全链条。司法判决不仅划清责任边界,也在提示:任何环节的疏忽,都可能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