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暑假的一个周末,我带着侄女去公园玩。天气热得要命,小朋友们都拿着水枪在水塘里打水仗,热闹极了。侄女眼馋得不行,非得要把店里那几把难看又贵的水枪买了不可。我犹豫了一下,想找个借口让她在网上买,毕竟网购的款式好看价格也便宜,还能顺便多送她一把。可侄女急得直跺脚:“网上买要等好几天,我现在就想玩啊!”这话一下子让我想起以前爸妈对待我的时候,也是老拿这种理由拦着我。那天我一边骂自己是“屠龙少年终成恶龙”,一边狠心掏出钱包买了那把水枪。侄女拿着水枪跑了过去,很快就加入了玩水的队伍,她的脸笑得像朵花一样。直到晚上回家,她都还没从高兴劲儿里缓过来。 回家后我翻来覆去睡不着觉。我突然觉得自己给侄女买水枪跟给爸妈买演出票其实是一回事,都是想表达对他们的爱。侄女开心地玩了一下午,用那种积极的情绪回报了我。再想想我的父母,他们卖掉演出票“挣钱”虽然扫兴,可他们用那600块钱给我们买了好多好吃的菜,还做了一桌子丰盛的晚餐,这不也是换了一种方式回报我对他们的心意吗? 说到底上周六那场架谁也没对谁错,只是大家表达爱的方式不一样罢了。我心里堵得慌,觉得自己就像个炸药包一点就着。从小到大我总给爸妈买东西想让他们享受“当下的快乐”,可他们总觉得除了温饱啥都没必要花钱。我当时就发誓以后绝不能做个扫兴的人。 那天早上太阳特别好,香樟树的影子洒进房间里。我起得很早推开房门一看,爸爸已经做好了早餐。妈妈在客厅哼着小曲儿听歌呢。之前笼罩在屋里的阴霾好像都散了。 我决定要向爸妈道歉,赶紧做个真正不扫兴的人。这次轮到我主动开口了。周子悦在《品读》2026年第3期里写到这个故事。 这事儿发生在成都的202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