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数字技术深度融入社会生活,网络空间已成为数亿民众交流互动的主要场域。
然而,网络暴力现象日益突出,严重破坏网络生态秩序,侵害公民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一批典型案例,为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提供了明确指引。
网络暴力呈现出手段多样化、危害扩大化的新特征。
从传统的网络侮辱谩骂,到通过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实施"开盒"式攻击,再到利用自媒体平台进行敲诈勒索,网络暴力已形成完整的黑色产业链条。
这些行为不仅给受害者造成精神伤害,更可能引发现实生活中的人身安全威胁,对社会稳定构成潜在风险。
江苏省某中学教师朱某遭遇的网络"开盒"案件,揭示了网络暴力的严重危害性。
被告人吴某某因私人矛盾,伙同他人以13150元价格非法购买包括朱某在内的公民个人信息1442条,随后在网络上发布诋毁帖文,阅读转发量超过200万次。
这起案件中,法院认定被告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明确了非法获取并利用个人信息实施网络暴力的法律责任。
此类案件反映出当前网络暴力治理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方面,个人信息保护体系尚需完善,公民隐私数据在网络空间流转存在安全隐患;另一方面,部分网民法律意识淡薄,错误认为网络虚拟身份可以规避法律追责,导致网络暴力行为屡禁不止。
网络暴力的危害不仅限于个人领域,同样延伸至市场经济秩序。
黄某某、吕某某敲诈勒索案显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企业维护声誉的正当需求,通过自媒体平台发布负面信息,以删帖为名索要"公关费""合作费",形成网络"黑公关"产业。
这种行为既侵害企业合法权益,也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破坏网络信息传播秩序。
人民法院在网络暴力治理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通过依法审理典型案件,明确法律适用标准,形成有力震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指导意见,为各级司法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规范依据。
司法实践中,对于通过网络"开盒"曝光他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坚决依法定罪处罚;对于利用网络实施敲诈勒索、商业诋毁的行为,从严打击惩处。
从深层次看,网络暴力治理需要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技术层面,网络平台应强化信息审核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置违法内容;制度层面,需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提高违法成本;社会层面,应加强网络素养教育,培育文明理性的网络文化。
只有形成法律规范、技术支撑、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治理体系,才能从根本上遏制网络暴力蔓延态势。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通过以案释法,向全社会传递明确信号: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不能以虚拟身份为掩护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无论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还是利用网络实施敲诈勒索,都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这既是对受害者权益的有力保护,也是对潜在违法者的严正警示。
网络空间连接着亿万网民的日常与社会运行的脉动,清朗与否关乎个体尊严、市场秩序和社会文明。
治理网络暴力,既要让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也要让守法者感受到规则的力量。
把“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共识转化为可执行、可感知、可持续的治理实践,才能让理性表达成为常态,让法治成为网络文明最坚实的底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