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 强化规则公示完善权益保护机制

近年来,网络交易平台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规则不透明、权益缩水、价格歧视等问题,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部分平台利用晦涩难懂的规则条款,或随意修改会员权益,甚至通过大数据分析对老用户实施差异化定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以视频平台“付费超前点播”事件为典型,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单方面调整服务内容,权益受损却维权困难。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的专项排查也显示,多家平台存在规则公示不规范、滥用“最终解释权”等问题,凸显行业监管的紧迫性。

针对上述乱象,即将实施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从三方面强化监管:一是明确要求平台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规则,重大修改需提前15日公示;二是规定平台修改规则前须公开征求意见,合理建议需采纳,不采纳需说明理由;三是建立重大事项协商机制,推动平台规则从单方决策转向多方共治。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首次将“大数据杀熟”纳入明确禁止范围,要求平台在同等交易条件下不得对同一商品或服务设置差异化价格。

消费者主张遭遇价格歧视时,平台需自证定价机制合理合法。

这一规定填补了此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实操空白。

业内专家指出,新规的实施将有效遏制平台滥用优势地位的行为,推动行业从“野蛮生长”向规范发展转型。

未来,随着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网络交易生态有望更加公平透明,消费者权益保护将迈上新台阶。

规范不是束缚创新,而是为创新划定可持续的边界。

网络交易的繁荣建立在信任之上,信任来自公开透明、权责对等与可被监督的规则体系。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的施行,释放出以制度护航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明确信号:让消费者敢消费、商家敢经营、平台敢创新,在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中实现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