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金华火腿,那真的是历史悠久,味道也是没得说。金华火腿这四个字,感觉就像个时间邮戳,把南北朝那会儿的烟火气,唐宋的诗酒情,明清的那种奢华劲儿都给封存起来了。《红楼梦》里宴席上有它,抗金将领宗泽行军做饭的时候也没少用它。还有个挺有趣的说法,宋高宗赵构尝过之后,顺口说了句“金华火腿”,这名字算是定下来了。后来宗泽也被火腿行业的人尊为祖师爷。 再说说金华火腿的“色香味形”,这四绝真是难分高下。红得像玫瑰一样诱人,香气逼人,脂香和酒香混在一起让人回味无穷。味道咸鲜中带着微微的甜味,吃到嘴里感觉就像化了一样。最绝的是外形,腿身挺直,皮也薄肉也厚。以前的古人说它像玉笛一样漂亮,现在的人就觉得吃起来入口即化。 关于金华火腿里为什么要有狗腿这回事儿,也挺有意思的。早年的时候大家只用猪后腿来做火腿。有一回看仓库的长工嘴馋偷吃了一块猪肉,为了补上这个数,他就把自己家的狗腿塞到了腌缸里去。没想到这个狗腿自带脂肪和氨基酸,反而让火腿的味道变得更复杂了。结果这一坛“混血”火腿卖得特别好。从那以后,“每缸必加狗腿”就成了不成文的规矩。 还有一种说法是宗泽在打仗的时候条件有限,就把狗腿拿来当作军粮替代品。后来发现狗腿里的微生物能抑制腐败菌生长,让火腿保存时间变得更长了。不管是哪种说法吧,反正现在的金华火腿里必须要有狗腿才行。 现在大家吃起金华火腿的时候,感觉这不仅仅是在吃一块肉了。当你在小馆子里夹起一片金华火腿的时候,油脂在舌尖化开那种感觉真是让人难忘。这个味道其实也是一座城市的底气所在呢。周末了买点正宗的金华火腿回家炖个萝卜、蒸碗米饭吧。让这种香气从厨房飘到阳台去。毕竟要为家乡代言嘛,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把它端上自己的餐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