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披露泉州南安“6·9”电力施工爆炸成因:多方责任缺失致2死6伤

2025年6月9日晚,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下店村发生一起致命爆炸事故。福建省应急管理厅近日发布的事故调查报告显示,该事故被认定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2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78.58万元,社会影响较大。事故直接原因系施工作业不当导致燃气泄漏:当晚22时30分许,南安国际石材智慧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供配电工程开展非开挖水平定向钻作业时,回拖电力套管束发生导向错孔,造成现场燃气管道破裂泄漏并引发爆燃。爆炸摧毁一栋两层半民房,周边建筑不同程度受损。 从更深层面看,事故暴露出建设项目全链条安全管理存在明显漏洞。调查认定,设计单位在缺乏勘察资料的情况下开展设计;中标单位未按招投标承诺履行职责;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仍违规承揽工程。此外,专业分包单位违法再分包,现场安全管理缺失,施工人员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且在燃气泄漏扩散区域违规使用手机。建设单位未委托工程监理,属地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也存在不足。 这些问题反映出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从设计到施工的多个环节,存在抢工期、压成本而忽视安全的倾向。燃气管道属于涉及公共安全的关键基础设施,理应重点保护,但在此项目中有关保护措施未得到有效落实。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建议说明了从严追责。泉州飞凡穿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实控人黄建彪等4人被认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泉州亿兴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南安分公司负责人等19名公职人员被给予党内、公司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福建省银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及3名责任人员被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南安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南安市政府被责成作出深刻检查。 事故也再次提醒建筑施工安全风险不容忽视。随着城市建设加快、基础设施项目增多,施工安全风险同步上升。需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安全管理,完善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环节责任体系,推动各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涉及燃气、供水等公共设施的项目,应建立更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降低事故风险。

南安爆炸事故再次提醒,安全生产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当发展速度与安全管理能力不匹配时,往往要付出沉重代价。该案的严肃处理传递出明确信号:对造成重大伤亡的安全事故,必须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只有把“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底线要求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社会治理的各个环节,才能最大限度避免类似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