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包不能当医患关系的润滑剂

医院纪法100问里有个常见问题,就是“红包能不能当医患关系的‘润滑剂’?”。答案是肯定的,红包根本就不能给医患关系当润滑剂。它就是影响正常看病秩序的绊脚石,不仅会让病人多花钱,还会把医患关系搞坏,让医院的名声受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里说得很清楚,“不准收受患方红包”。医生们必须遵守医德、严格自律,坚决不收红包。这样才能树立好医德医风,让“白衣天使”这个称呼名不虚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如果医生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或者非法收受财物的话,就得接受处罚。比如会被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还得处一万元到三万元的罚款。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甚至可能被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 另外还有一些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提到了如果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就要视情况给予警告到开除党籍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十九条也详细列出了一些具体行为会被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甚至开除处分的情况。比如贪污受贿、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在工作中接受礼品礼金、利用内幕信息牟利、公款旅游或者从事营利性活动等等。总之这些行为都是不允许的,必须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