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数字消费快速扩张背景下,交易链条更长、信息更碎片化,部分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美化”商品展示、模糊真实信息,导致“所见非所得”纠纷增多。
广州法院通报显示,2025年全市法院处理消费纠纷3.7万余件,总体规模保持平稳,但直播电商、线上培训、网络游戏等数字消费与新兴服务消费领域纠纷增长较快,成为司法保护新重点。
同时,预付式消费仍是风险高发区,“退费难”“经营者失联”等问题时有发生,并呈现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的侵害更易隐蔽、更具诱导性的特点。
原因——一是部分商家在流量竞争与成本压力下,将“吸引点击”置于“信息真实”之上,通过生成式图像、夸大描述等方式制造购买冲动;二是平台交易“跨地域、强时效”,消费者取证维权成本较高,导致不诚信行为有可乘之机;三是预付式消费中资金沉淀、信息不对称明显,经营风险与道德风险交织,易出现“收款后拖延、关停后失联”等现象;四是新型纠纷牵涉平台责任边界、惩罚性赔偿适用等法律问题,争议更精细,处理难度上升。
影响——虚假展示不仅直接损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也会削弱线上消费信任基础,抬高行业守法经营者的获客成本,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效应。
对预付式消费、面向未成年人培训等领域而言,一旦经营者“跑路”,不仅造成经济损失,还可能引发群体性投诉与社会治理压力。
广州法院指出,近年来消费者诉求已从单纯退换货,延伸至惩罚性赔偿、平台审核义务与连带责任等专业问题,要求司法裁判更精准回应新模式下的权益保障需求。
对策——广州法院通过典型案例强化规则引领,推动“审理一案、规范一行”。
在此次发布的案例中,一起网络购物纠纷具有代表性:消费者钟某在购物平台向某服装公司店铺购买两件女士上衣,共支付411元。
购买前,钟某询问商品图是否为实拍,商家明确回复“图片均为实物拍摄”,并提供模特身高、体重、尺码等信息。
收货后,钟某发现实物在花纹、版型、造型等方面与页面展示差异明显。
经审查,商品详情页展示图片系人工智能生成,页面未提供实物照片,也未就生成图片作出提示或标识。
法院认为,经营者应依法真实、准确披露商品信息,明知并承诺“实拍”却以生成图片替代、足以误导消费者作出购买决定的,构成欺诈,应依法支持消费者退货退款及惩罚性赔偿请求,并对不诚信经营划定明确“红线”。
围绕消费纠纷治理,广州法院同步推进机制建设:一方面完善审判机制,依法严惩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行为,探索示范诉讼与类案裁判规则,提升纠纷化解的整体效率;另一方面健全多元解纷,通过府院联动加强与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协同,推动诉讼与非诉衔接,降低维权门槛;同时深化“繁简分流”,推广小额诉讼程序,压缩周期、节约成本,让消费者“维权更省心”。
前景——随着生成式技术在营销场景的应用愈加普遍,围绕“图片来源、标识提示、证据留存、平台审核”的规则需求将持续上升。
司法机关以典型案例明确行为边界,有助于倒逼商家完善合规展示与售后机制,也将推动平台进一步强化商家准入、信息标注、纠纷处理与信用惩戒。
可以预期,随着协同治理深化、裁判尺度统一和普法宣传常态化,消费环境将向更加透明、诚信、可预期的方向改善,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夯实法治基础。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
广州法院通过典型案例的发布和司法实践的创新,为消费领域的新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也为全国消费维权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未来,随着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司法力度的持续加强,消费者将享有更加安全、公平的消费环境,而企业也需在合规经营中寻求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