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场上冒出了个跟康王®长得特别像的“拜康王”洗发水,原来是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前经销商A公司和其子公司B公司在生产销售。这两家公司明知道康王®已经归拜耳了,还故意抢注、使用“拜康王”,恶意特别明显。 2018年,这同一批人又搞出了个新瓶装旧酒的“立康王”洗发水,在网上和线下一起卖,还找了明星代言。它们关联的C公司更是把“康王”二字直接放进了企业名字里,叫自己“康王药业”,这混淆视听的招数简直是一环套一环。 为了这事,拜耳还向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投诉过。2019年监管部门出手了,给A、B两家公司各罚了20万元,命令它们立马停止侵权。可这处罚没能拦住这帮人的脚步。 直到2020年12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主持调解才把这事儿给了个说法。三位被告——也就是滇虹的前经销商及其关联公司——一起签了协议:立马把所有侵权的行为都停了,赔偿给滇虹100万元经济损失,还要在今日头条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开道歉。调解书还写得很明白,以后他们再也不能用任何形式去蹭“康王”的商誉了。 这一场持续了三年的拉锯战终于落下了帷幕。拜耳之所以这么较真维权,不光是为了自己的商标权益,更是为了给广大消费者守住“货真价实”的消费底线。商标就是消费者识别真假的指南针啊,拜耳把这些“李鬼”给清理出去了,消费者也就不用再花冤枉钱买那些假冒伪劣的去屑洗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