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一个姑娘遭遇了这种事……你看阿芳那么小一个姑娘遭遇了这种事……

那是1999年,香港九龙的码头边,一所女童院里,14岁的阿芳从噩梦里惊醒,大喊着“不要找我”,社工赶紧跑过去。阿芳这孩子自从被送到这儿,几乎每晚都被噩梦折磨。只要有人问起,她就浑身发抖,眼里全是恐惧。谁能想到,没过一个月,那个叫樊某的女孩就被折磨死了。她死了还不算完,那三个人还逼着阿芳参与,简直没人性。 要是在咱们大陆,这种故意杀人的罪早就被判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得很清楚,就算轻点也得坐三年牢,重了那就是死刑或者无期。但这案子发生在香港,结果就不一样了。因为香港在1993年把死刑给废了,就算是谋杀罪最高也就是终身监禁。 那三个人真是丧心病狂。庭审的时候,阿芳指认了他们的罪行,他们竟然还不承认,甚至听到樊某被虐待的细节时,还发出那种怪异的笑声。陪审团最后拿六比一的结果裁定谋杀罪名不成立。不过法官觉得他们有心理变态倾向,对社会有威胁,最后就按误杀罪判了他们终身监禁,至少得服刑二十年。 这事儿真让人觉得心寒。孟子觉得人之初性本善,荀子又说人性本恶。以前看这些争论觉得各有道理,但这回看了香港的这个Hello Kitty藏尸案,真让人觉得人性太可怕了。那三个罪犯早就不是什么讨债的了,他们把人性完全丢给了魔鬼。普罗提诺说过,人有时候像神一样神圣,有时候又像野兽一样野蛮。在这个案子里,他们显然变成了野兽。 樊某只是偷了东西犯法而已,这就值得他们这么折磨她吗?陈某乐带着那两个人一起干坏事,手段这么残忍恶劣,在大陆肯定得判死刑的。可惜他们在香港被捕了。表面上他们是在追债讨债的行为上出了问题,但实际上他们早把人给活活弄死了。 原来不是所有的恶行都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啊!这个案子让人明白人心真的很难猜透啊!你看阿芳那么小一个姑娘遭遇了这种事……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