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地有位叫刘荒田的家伙在美国说了这么句话,“无味”才是最高的味道。他拿美国诗人杰克·吉尔伯特的一首短诗来当例子,探讨到底什么才是人生里最重要的东西。诗人把这事儿比作剥洋葱,一层层地把真相给揭开。苏格拉底早说过,一个人如果不去审视自己的生活,那活一辈子也没多大意思。这审视嘛,就是那种一直主动的反思。前提是那些已经过去的日子得留在脑子里。 有意思的是,“记忆”和“审视”这俩关系就像毛粘在皮上一样紧密。这其实是个悖论。那首诗里提了个事儿,说经常没什么大事发生的婚姻里头,那些事儿还能记多久?好比一位母亲把孩子抱起来走过沃勒街,一边跟别的女人闲聊。你想想看,像纪弦和胡明这对活了81年的老夫妻,要是每天都把细节写出来晒一晒,那简直就是枯燥无聊到了极点。这么平凡的日子肯定会被偏爱特别记忆的人给嫌弃掉。 要是再往深了扒一层,这“皮之不存”后面那句毛将焉附就很好懂了。其实那些所谓“无事发生”的事儿,只要你多点耐心就能发现,它们的底下全是平安和顺顺当当的底子。再拿抱孩子的妈妈来说吧,她为啥这么粗心随便?还不是因为孩子乖得很,不哭不闹还能自己玩很久。周围环境也肯定安全得很。 记得九十年代的时候有报道说过挪威的街景特别美:婴儿车排得整整齐齐地在人行道上晒太阳,家长们就在旁边酒吧里吃喝聊天。如果刚才那个妈妈也属于那种省心的家长群体,她走到街上碰见一群女人站着说话聊物价、聊老公什么的…… 这时候那个诗人就很深情地接着写:“咱们的生活就在难忘的事情中间打转。”他说自己已经跟美智子错过了两千顿早餐,“最想怀念的”竟然是想不起来的那种平淡日子。读到这儿我差点没哭出来。要是你没活到他那个岁数,估计很难体会这种深沉又长久的爱。 “想不起来”可不是因为后悔啊,而是因为俩人太有默契了,天天被对方的关心和满足填满了。你看那两千顿早餐加起来有五年多时间呢!天天吃什么煎饼啊麦片粥啊根本记不清了。咖啡倒是天天都少不了。哦对了,这种“平淡”美好得要命。 千篇一律的习惯变成了下意识的动作,天天重复毫无新意也没刺激感。一桌可口的家常菜、一次全家游、柜子里落灰的老照片……这些小水滴汇进爱的大海后还怎么辨别呢?一个日子像棵草一样虽然绿又挺但太密太阔又没啥害虫侵扰所以没法跟“坏”形成对比。 最后就造成了审美疲劳那种余韵的“草色遥看近却无”。“无味”反而成了最好的人生“包浆”。也许会有人问你是不是守着旧东西不愿意变呢?我并不反对那种充满新鲜刺激的生活;我只反对那种第三类状态——“不平淡”是这样的:成天有意外吵闹误会逃避责任甚至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