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故意杀人犯吉星鹏执行死刑;这起曾引发全国关注的恶性案件,从案发到执行历时十年,其间暴露出的多方面社会问题仍值得反思。案件回溯显示,吉星鹏生于1989年,父亲经营不锈钢企业积累大量财富。作为独生子,他自小物质条件优越,但家庭管教缺位:初中辍学后长期沉迷网络游戏,月消费高达十余万元;17岁因破坏财物被警方处理,成年后也多次娱乐场所滋事。2011年,吉星鹏在北京邮电大学学生祁可欣调解纠纷时与其相识。尽管女方父母强烈反对,两人仍于2012年匆忙结婚。婚后,吉星鹏多次对妻子实施家暴。2013年4月25日晚,他酒后怀疑妻子不忠,持菜刀、水果刀连续砍击,致其当场死亡。法医鉴定显示,被害人全身创口六十余处。本案审理过程中,法院认定吉星鹏虽有自首情节,但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性深,且羁押期间多次违反监规,依法不予从轻处罚。2020年江苏省高院维持死刑判决,2023年报请最高法复核通过。案件背后折射出三上问题:一是部分富裕家庭重物质、轻教育,导致子女价值观偏差;二是青少年心理健康干预不足,问题行为未能及时纠正;三是婚前教育缺失,婚姻关系建立过于仓促。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指出,此类案件常呈现“长期积累、突然爆发”的特点,加强青少年心理评估和家庭关系指导十分必要。近年来,我国也在完善涉及的制度:民法典设立离婚冷静期,多地探索婚前心理评估;教育部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父母教育责任。专家建议,建立学校、家庭、社区联动的青少年成长监测体系,对行为偏差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每一起极端家庭暴力案件,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悲剧,也折射出社会治理中的薄弱环节。要让“家暴零容忍”真正落到制度层面,关键在于前移风险识别、畅通求助通道、强化法律惩治。以法治为底线、以协同机制为支撑、以保护弱者为导向,才能让更多求救信号在悲剧发生前被看见并得到有效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