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达州开江县一卫生院职工被举报多年在编不在岗、长期在广州务工一事引发关注。开江县卫生健康局回应称,涉事人员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已通知其限期返岗,逾期将按流程清退。此事尚在处理之中。 这并非个案。今年1月,陕西西安高陵区教育局发布公告,同意草市小学解聘一名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的教职工。同期,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通过报纸公告,解除与长期失联且未履职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类似案例在全国多地频繁出现,在编不在岗现象再次成为舆论焦点。 梳理公开信息发现,2024年以来此类事件呈现集中爆发态势。去年10月,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发布通告,要求4名擅自离岗员工返岗,其中一人离岗时间长达16年,期间虽未领取工资但一直保留编制,引发公众哗然。去年12月,湖南岳阳汨罗市弼时镇政府对9名无故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的在编人员办理解聘手续。此外,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湖南常德汉寿县水利会等单位也曾登报喊话离岗员工限期返岗。 在编不在岗现象缘何屡禁不止?四川自贡贡井区纪委此前发文剖析指出,用人单位普遍存在怕得罪人的心态,对此类问题不想管、不便管、不严管。同时,编制和人员信息多为内部公开,外部监督渠道不畅,社会监督力量难以发挥作用。此外,部分单位在人员管理上存在制度漏洞,对停薪留职、病假等特殊情况缺乏明确的时限规定和退出机制,客观上为长期脱岗提供了空间。 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传统编制管理体制的僵化。长期以来,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实行相对固定的编制管理模式,一旦入编便如同获得铁饭碗,缺乏有效的考核淘汰机制。这种一聘定终身的做法,不仅造成人力资源浪费,也影响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其他员工工作积极性。 需要指出,各地整治力度正在加大,治理手段也更加多元。从早期的喊话返岗,到如今直接解聘、登报公告,执法刚性明显增强。天津西青区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实行动态管理,打破一聘定终身的传统做法。内蒙古自治区在事业单位推行全员竞聘、择优上岗制度,建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这些探索为编制管理改革提供了有益经验。 然而,治理过程中的困境同样不容忽视。一些地方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面临法律依据不够明确的难题,特别是对于办理了停薪留职等手续的人员,如何界定其权利义务关系存在争议。此外,部分单位担心处理不当引发劳动纠纷,在执行中存在顾虑。如何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既维护单位正常管理秩序,又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马亮认为,治理在编不在岗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强化法治,让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真正发挥作用。这需要从制度层面完善编制管理办法,明确各类特殊情况的处理程序和时限要求,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同时,要加强信息公开,将编制使用情况纳入政务公开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从更宏观的视角看,在编不在岗问题的治理,是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打破编制管理的铁饭碗,建立更加灵活高效的用人机制,已成为必然趋势。各地的探索实践表明,只有建立起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机制,才能真正激发队伍活力,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整治"在编不在岗",不仅是清理闲置岗位的问题,更是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维护制度权威的需要。将个案处理转化为长效机制建设考验治理智慧。对群众而言,期待的是实实在在的服务改善;对管理者来说,唯有将规则落实到日常管理中,才能真正实现编制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公共服务的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