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兰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坚持以农村生态环境提质增效为核心目标,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各项环保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农村生态环境问题长期存在。
传统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生活污水处理体系不完善,生活垃圾处置不规范,部分村庄存在黑臭水体,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民生活质量和乡村整体形象。
同时,工业污染源对农田土壤的威胁也不容忽视,重金属污染风险需要长期防范。
为解决这些问题,兰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制定了系统的治理方案。
2025年,该部门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850万元,重点实施红古区平安镇、皋兰县石洞镇、榆中县金崖镇三个县区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其中,平安镇上滩村等15个村庄被列为重点整治对象,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等突出问题,采取了工程化治理措施,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在污染源头管控方面,该部门强化了对涉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监督。
通过对兰州金川科技园有限公司等8家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督排查,及时更新污染源整治清单,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
同时,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沉降物对土壤造成污染。
对于发现的环保违法行为,该部门坚持即查即改,严厉打击,从源头上切断重金属污染进入农田的途径。
这些措施的实施产生了积极效果。
通过农村生态空间的完整性保护和现代设施的科学配置,既保留了乡村的原汁原味和乡韵乡风,又融入了现代生活元素,使农村环境面貌焕然一新。
村庄的整体颜值得到提升,气质得到改善,农村生态底色更加靓丽,宜居宜业的特征更加明显。
从更深层的意义看,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
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提升了农民的生活质量,也为农业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了支撑。
同时,农村生态保护与修复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兰州农村环境治理实践表明,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
通过系统施策、精准治理,既能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又能培育绿色发展动能。
这种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有机结合的模式,对于推动西部地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未来,如何在治理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激活生态价值,实现环境保护与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值得持续探索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