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基本需求,也是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为更规范和完善城市供水管理,湖南省水利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对全省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系统修订,形成了最新的《湖南省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 此次修订工作历经充分调研论证。省水利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科学规范的程序,组织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逐级申报对应的信息,随后进行了严格的联合审核。在充分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全省水源地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动态调整,确保名录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修订后的名录涵盖176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覆盖全省各地市州和县市区城市建成区。从供水功能看,常规水源156处,应急备用水源20处,形成了常规与应急相结合的多层次供水保障体系。从水源地类型看,河道型水源114处,水库型水源54处,地下水型水源8处,充分表明了湖南省水资源的多样性特征。这种多元化的水源结构为城市供水提供了有力支撑,增强了供水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此次调整涉及14处水源地,其中新增5处反映了部分地区城市发展和供水需求的变化,退出6处则体现了水源地管理的动态优化,变更3处说明相关水源地的供水功能或地位发生了调整。这些变化既是对现实供水格局的准确反映,也是对饮水安全保障体系的健全。 建立和公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是加强饮水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通过明确界定各地水源地的基本信息,有利于主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水源地保护,建立健全饮水安全预警机制,提升应对突发水质污染事件的能力。同时,这也为城市供水规划、水资源配置和生态环保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数据支撑。
水源地名录是保障饮水安全的重要基础。通过持续完善水源地保护机制——既守护群众健康——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落实名录管理责任,才能确保"放心水"源源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