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湖南永雄集团诉长沙某商业银行的案件就要开庭审理了,大家可以在网上直播看看。这次案件的焦点是永雄集团和长沙某商业银行之间的侵权纠纷,给长沙的金融环境敲响了警钟。 事情是这样的,永雄集团怀化分公司的部分员工被A省M市公安局H分局立案调查,结果账户被跨省冻结了4828万余元,这一下冻结了三年时间。问题在于,办案机关虽然说是要异地办案,可压根没征得当地公安机关的同意和协助,直接强行线下执行财产冻结。更让人费解的是,银行方面明知执法程序违法、文书有问题,还是违规配合操作。 这个案件给我们揭开了所谓“远洋捕捞、趋利司法”的一角。所谓“远洋捕捞”,其实就是一些执法司法机关为了自身利益,突破法律边界,违背办案程序,把企业财产当成了目标来进行违规操作。永雄集团及其子公司卫成公司并没有涉及犯罪嫌疑人名单上的问题,可他们的账户却被无端冻结了。这直接违反了《刑事诉讼法》里只能冻结“涉案财物”的规定。 还不止这些呢。办案机关给银行出具的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里“犯罪嫌疑人”一栏还是空白呢。这文书都写得这么明显错误了,办案人员还能视而不见吗?还有跨省办案这个问题啊。公安部早就出台过《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明确要求异地冻结财物必须得在当地公安机关协助下进行。可这个案子里的办案机关却什么都没有做,甚至因为当地公安拒绝配合就自行冻结了,这不是公然违反法律吗? 金融机构作为协助执法的重要主体应该是守规矩的第一道关卡啊。可这次长沙某商业银行明知办案机关异地冻结没得到当地协助、法律文书不符、地点也不对,还是违规配合完成操作了。永雄集团4828万余元资金就这样被长期冻结了。这些钱本来可以用来还银行贷款的结果呢?企业不仅要承担贷款利息的损失,还可能因为资产抵押无法解除而经营受阻。 民营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啊,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关系到经济发展的活力。中央和地方一直强调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防止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远洋捕捞”这种行为不仅让企业受损还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呢!当执法权随意突破程序边界、企业财产面临无端冻结风险时,市场经济的法治基石就会受到侵蚀啊! 这个案件审理后需要把办案机关和金融机构的责任都理清出来。通过司法裁判明确异地办案协作的程序边界、金融机构协助执法的合规义务才行啊!要让违规执法者付出代价、失职机构承担责任才行啊! 法治才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啊!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不是口号而是要落实到每一次执法、每一个案件中去才行啊!只有摒弃“远洋捕捞”式的违规执法、坚守程序正义、恪守法治底线才能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