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工伤之后,就能立刻领伤残津贴吗?给大家说,并不是这样。是不是一受伤就给钱,这还要看具体的鉴定等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过《工伤保险条例》,给工伤职工发伤残津贴,这里面涉及两类人。 要知道伤残津贴,这其实是对因工致残被迫退出工作岗位职工工资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如果被鉴定为一级到四级伤残,工作关系保留,但是人得退出来。每个月从工伤保险基金领伤残津贴,标准如下:一级伤残给本人工资的90%,二级是85%,三级是80%,四级是75%。要是这笔钱算下来比当地最低工资还低,工伤保险基金就会补足差额。 一旦工伤职工到了退休年龄办完退休手续,以后就不发伤残津贴了,得按国家规定领基本养老保险。如果养老保险待遇比伤残津贴还少,还是工伤保险基金来贴补差额。这些职工还用跟单位继续交医保费呢,基数就是他们拿到的伤残津贴。 对于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的情况也不一样。用人单位一般会尽量安排工作,要是实在安排不了,单位就得按月给这些职工发伤残津贴。标准是五级领本人工资的70%,六级领60%。同时单位还得按规定给他们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要是算下来还是比最低工资低,单位就得把差额补上。 至于谁来付这笔钱,等级不一样主体也不一样。一到四级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出;五六级里面那些难以安排工作的职工的津贴,得由用人单位出。 再说这津贴会不会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指导意见》说得很清楚,相关待遇会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具体调整办法由各地政府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