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当前,美丽乡村建设进入从“点上示范”向“整县推进”、从“环境改善”向“系统提升”转段的关键期。
一方面,部分山区与边远地区受自然条件、人口分散、基础设施薄弱等因素制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易反弹、难巩固”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另一方面,城乡要素流动不畅、公共服务供给不均衡等结构性矛盾尚未完全化解,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群众增收之间仍需更高水平的统筹。
如何在守住生态底线的同时,让农村生态优势持续转化为发展优势,成为各地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回答的现实课题。
原因—— 此次首批23个美丽乡村先行区的遴选,突出“分类引领、以县为单元、可学可推广”。
从名单结构看,既有以生态屏障和生态涵养为突出特征的县(市、区),重点破解山区乡村建设条件不足、生态保护任务重与民生改善需求强并存的矛盾;也有以城乡融合为重点的县(市、区),侧重探索打破二元结构、推动公共服务与产业布局协同;还有以农业生产功能为重点的县(市、区),强调在保障生态底色前提下推动产业兴农、绿色增效。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负责人表示,入选地区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基本具备山清水美、村庄整洁、污水垃圾有效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等条件,并在生态环境治理、农业绿色发展以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等方面形成特色做法。
影响—— 从治理成效看,我国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态势更加明显。
数据显示,2025年新增完成环境整治的行政村2.4万余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较“十三五”末提升明显;全国5042个房前屋后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20%,各具特色、相互映衬的美丽乡村建设格局初步显现。
这一轮先行区名单发布,既是对前期治理成效的阶段性总结,也是对下一步“从清洁整治到长效管护、从单项治理到系统治理、从生态改善到价值实现”的政策信号,有利于增强基层推进工作的方向感与可操作性。
对策——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关键在于把生态环境治理与乡村发展治理体系同步升级,形成可持续的长效机制。
一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山区县要突出生态保护红线与基础设施短板同步补齐,优先解决污水垃圾治理、面源污染管控和生态修复等基础问题;城乡融合类地区要推进县域统筹,推动公共服务、就业岗位与产业链条向乡村延伸;农业生产类地区要以绿色种养循环、节肥减药、土壤保护为重点,促进农业增产与生态增效相统一。
二是强化“整县推进”与全域协同。
以县为单元统筹规划、建设与管护,推动村庄风貌、生态空间、产业布局与公共设施一体化设计,避免各自为战、重复建设,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治理效能。
三是突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供给。
把成熟的治理路径、管护标准、运营机制固化为制度成果,形成“建得成、管得住、能持续”的闭环,促进先行区经验向更大范围扩散。
四是拓宽生态价值实现路径。
围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生态优势与特色产业、文旅融合、绿色农业等相衔接,让群众在参与治理中增收、在生态改善中受益,提升内生动力。
前景—— 根据部署,到2027年我国将重点支持100个左右县开展美丽乡村先行区建设,梯次推进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
可以预期,随着先行区建设由“示范创建”转向“成片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将更加注重系统性、精细化与长效化;随着城乡要素双向流动进一步畅通,“生态保护+特色产业”的融合模式将更具可持续性;随着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美丽乡村建设将成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支点,也将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更坚实的基层基础。
美丽乡村建设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具体体现。
首批23个先行区的确定,为全国各地提供了可学可鉴的典范。
这些先行区将在接下来的建设中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模式,为更多地区的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随着建设范围的扩大和深度的加强,我国农村将逐步呈现"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新局面,乡村建设也将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指导下,走出一条既保护生态、又促进发展、更造福人民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