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平台名誉权纠纷一审宣判:涉“做局”“勾结”等表述被认定侵权引发关注

国内知名体育应用平台之间的法律纠纷近日尘埃落定。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北京多格科技有限公司(懂球帝运营方)及其法定代表人陈聪发布的部分内容构成对直播吧运营主体傲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名誉侵权,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该判决为近年来互联网平台竞争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提供了重要的司法参考。 事件的根源可追溯至多年前的商业纠纷。2016年,北京天星资本与北京多格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后因投资款返还问题产生分歧,中国贸仲于2022年裁决多格公司需返还3106万元投资款及违约金。由于多格公司未履行义务,天星资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懂球帝对应的商标随之进入司法拍卖程序。2024年4月,北京一中院通过淘宝司法拍卖平台公开处置多格公司名下40个核心注册商标,直播吧运营主体傲播公司以2091.84万元的最高价成功竞得。同年5月,商标权正式登记至傲播公司名下,傲播公司随后上架自有懂球帝应用。 商标权的转移本应是一个相对明确的法律程序,但随后的事态发展使问题复杂化。2024年10月,多格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聪以懂球帝账号多个平台发布系列文章,指控傲播公司与天星资本"勾结做局""恶意商业竞争"。这些内容在懂球帝网站、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多个渠道同步扩散,并指称平台收到的"恶意投诉"IP地址与傲播公司办公地点一致,暗示投诉系傲播公司指使。此外,懂球帝还指责傲播公司上架"假冒懂球帝应用"。相关言论在用户中引发广泛讨论,部分负面评论对直播吧的品牌声誉造成实质性冲击。 面对声誉受损,直播吧运营主体傲播公司于2024年12月以名誉权受侵害为由提起诉讼。法院经过近一年的审理,对案件事实进行了深入查证。判决书认定,"做局""勾结"等表述将虚假事实当作既定事实传播,且缺乏充分证据支撑;关于"投诉IP与办公地点关联"的暗示同样缺乏事实依据;上述内容均构成对傲播公司名誉权的侵害。 根据判决,四被告需在判决生效后3日内删除涉案的5篇相关文章;7日内在懂球帝网站、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平台公开致歉,致歉内容需经法院核准并保留不少于30日。若被告拒不履行,法院将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发布公告,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在经济赔偿上,四被告需共同赔偿直播吧的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121748元。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懂球帝方面并未执行法院裁决,而是通过代理人提出上诉,表明双方的法律博弈仍将继续。这一态度反映出互联网平台竞争中存在的深层分歧,也预示着该案可能进入二审程序。 本案的审理过程也反映出互联网平台治理中的若干问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部分平台可能采取不当手段进行商业宣传或舆论引导,通过发布未经充分核实的指控来损害竞争对手的声誉。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基本的商业伦理,也触犯了法律底线。法院的判决明确指出,即使在商业纠纷中,也不能突破名誉权保护的法律界限,虚假指控和无根据的暗示同样构成侵权。 从平台责任角度看,互联网应用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应当建立更加严格的内容审核机制。当平台发布涉及他人名誉的内容时,应当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成为虚假信息的传播工具。这对于维护网络生态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这起案件不仅关乎两家企业的商业纠纷,更折射出数字经济时代企业竞争的新课题。在信息传播日益便捷的今天,如何平衡商业竞争与言论自由,如何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恪守法律底线,值得所有市场主体深思。法院的判决为规范网络言论、净化商业环境提供了明确指引,也提醒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应当秉持法治精神,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