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临近朋友圈“卖烟花”频现 应急管理部门提示:无证经营与送货交易涉嫌违法

近期,应急管理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查处了一系列通过社交媒体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案件,再次敲响了法律警钟。

这些案件表明,在互联网社交平台上进行烟花爆竹贩卖已成为一种新型违法现象,需要全社会的高度警惕。

案件频发凸显监管漏洞。

2025年12月以来,多地公安机关和应急管理部门陆续破获此类案件。

安徽淮南一住户李某在微信朋友圈招揽销售烟花爆竹,民警在其住所查获"加特林"等烟花爆竹135箱,涉及非法储存危险物质。

山东寿光的韩某未取得运输许可和从业资格,却非法购买烟花爆竹并通过朋友圈销售获利。

浙江武义的陈某某家中被查获16个品种烟花爆竹76件。

这些案件中,违法人员均因行政拘留而付出代价,但背后反映的问题更值得深思。

违法成本相对较低是问题根源。

不少人之所以铤而走险,主要源于对违法成本认识不足。

他们往往认为在朋友圈发布信息只是小范围交易,不会引起重视。

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底线。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经营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

无论是批发还是零售,经营布点还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而通过朋友圈进行的交易方式,其交易地点并非指定销售地点,即使有送货上门等便利方式,也不符合法律要求。

法律后果远超预期。

应急管理部门明确指出,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分为不同层级,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各不相同。

若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就已达到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此外,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转发行为也需承担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责任不仅限于贩卖者本人。

很多人出于帮助朋友的想法,在朋友圈转发此类销售广告,但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包括质量缺陷、安全事故等,转发者也需要与售卖方共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这意味着,看似无害的转发行为实际上已经成为违法活动的共谋者。

合法销售渠道需规范引导。

应急管理部门指出,商家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仅是指示性或提示性信息,即告知消费者去指定销售地点购买烟花爆竹,且交易地点为经过批准的销售地点,这种情况不算违法。

这为合法经营者指明了方向,也为消费者提供了辨别渠道。

正规烟花爆竹销售点通常在各地指定的销售门店,这些门店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安全风险贯穿全过程。

烟花爆竹每一次绚烂绽放的背后都潜藏着火灾风险。

其危险性存在于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多个环节。

非法经营者往往缺乏专业的安全知识和设施,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不仅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伤及他人。

随着元旦和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的购买和燃放将迎来高峰期,安全隐患也随之增加。

烟花爆竹寄托着人们对佳节的美好期盼,但其背后的安全红线不容触碰。

每一次非法经营行为都可能成为公共安全的隐患,每一起事故背后都是法律意识的缺失与监管环节的疏漏。

在科技赋能生活的今天,安全管理的思维与手段也需与时俱进。

唯有经营者守法、平台尽责、监管到位、公众自觉,才能让节日的烟火绽放出祥和与温馨,而非风险与伤痛。

这既是对传统的尊重,更是对生命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