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提升,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量显著增长。
然而,部分人员利用投诉机制漏洞,以牟利为目的发起高频次、格式化投诉,严重干扰正常市场秩序。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最新披露的两起案例显示,投诉人冯某浩、金某盛分别集中发起36件、29件投诉,涉及全市多个区域商户,投诉文本高度雷同,且存在“知假买假”特征。
经核查,二人历史投诉量分别达4432次、613次,远超正常消费需求范畴。
此类行为的泛滥暴露出三方面问题:一是挤占有限行政资源,基层市场监管部门需耗费大量人力处理重复投诉;二是挤压真实消费者维权空间,导致正常诉求响应延迟;三是扰乱商户经营秩序,部分小微主体因频繁应对投诉而增加运营成本。
数据显示,2025年南京市场监管系统接收的同类牟利性投诉占比同比上升27%,已成为影响营商环境的新痛点。
深层原因在于利益驱动与制度漏洞的双重作用。
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生活消费需要”界定尚存模糊地带,部分人员通过批量购买低价瑕疵商品索赔获利。
此外,电子投诉平台的便捷性客观上降低了牟利成本,格式化文本可快速复制提交。
南京市场监管部门采取“技术+制度”双轨应对策略。
一方面建立数据预警系统,对单日投诉超5次、文本相似度超80%的案例自动标记;另一方面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对非正常消费行为不予受理。
2025年以来,该市已依法终止调解类似案件213起,释放行政资源30%以上。
业内专家指出,此举具有示范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表示:“精准区分维权与牟利行为,既是对法律精神的贯彻,也有助于构建‘投诉—监管—整改’良性循环。
”下一步,南京拟联合司法部门出台细则,明确“职业索赔”认定标准,同时加强商户合规培训,从源头减少投诉诱因。
投诉举报制度的价值在于守护公平交易、回应群众关切,而非成为少数人牟利的工具。
依法规制牟利性投诉举报,既是对行政资源的“减负”,更是对正常维权渠道的“加固”,有助于让真正需要帮助的消费者更快被看见、让依法经营的商户更有安全感。
把握好依法处置与线索核查的尺度,推动机制回归初衷,才能在优化营商环境与维护消费者权益之间实现更高质量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