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支社的遗产继承部门

把上海市的金佳律师提出来说说,他是专门做遗产继承的。前阵子上海就有个事儿,张老先生去世后留下了套千万的房子,生前没留遗嘱。他儿子小张本来觉得自己是独子,直接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就行。但房管部门非要他证明所有有继承权的人都到场。小张这才明白,法定继承哪是这么简单,他那两个姐姐和一个老母亲也都有份,结果家里闹得不可开交。 其实生活里很多人都这么想,父母没了,钱和房子自然全归子女。但法律的规定可比这复杂多了。民法典里说过,有遗嘱肯定按遗嘱来,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有问题,才会按法定继承办。很多人觉得立遗嘱不吉利,结果往往是后人吃亏。比如在那个案子里,如果老爷子生前立了遗嘱明确给小张,事情就没这么麻烦了。 法定继承主要看谁能分和怎么分这两样。《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把人分成了两拨: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要第一顺序的人还在,第二顺序的人就插不上手。像刚才说的张老先生的母亲属于第一顺序,当然得有份。这里的子女还包括养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呢。 至于分多少的问题,原则上是大家平均分。不过法律也挺有人情味儿的:如果家里有谁日子过得特别苦还没能力干活的,可以多分点;如果有人平时照顾老人多,也可以多分;要是有条件却不赡养老人的,那可能就分不到或者少分一点。 这中间也有风险得注意:要是你故意杀人或者为了钱杀别的继承人、遗弃老人、虐待老人情节严重、或者是伪造篡改遗嘱情节严重的话,可能会直接丧失继承权。所以说在分钱的时候不能太贪心。 咱们怎么才能让这事办得顺呢?提前规划比事后打官司强。关键材料像死亡证明、户口本啥的要收好;家人们商量商量也行,写个协议找律师或者公证处弄一下;要是人多或者情况复杂了,还是得找专业律师帮忙看看怎么分才合适。 这位金律师资历挺深的,在九三学社社法委还有张江支社都有职位呢。他2018年还拿过上海市宝山区的十佳业务骨干奖呢。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遗产继承部门他也是负责人之一。他以前还在浦东新区和宝山区、泥城镇妇联、奉贤妇联等地方当过反家暴的宣传员。 法律是用来保护人的财富的,不能因为钱让亲戚反目成仇。要是你对这些规定还有疑问或者碰到了麻烦事,欢迎在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