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案子说的是2022年10月,广东省深圳市的员工钱某去外地拜访客户。结果他上午去了A山庄钓鱼,下午14时20分左右,山庄附近山体滑坡,把钓鱼台给压塌了,钱某掉水里淹死了。他家属就觉得这是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应该算工伤,就去找人社部门申请。人社部门调查了一番,觉得他钓鱼是私人活动,跟工作没关系,不给认工伤。家属不服气,就把这事告到了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和广东省相关条例都规定,员工因工外出期间因为工作原因出事才算工伤。法院看了监控、电话录音还有山庄的笔录还有警察的记录,确认钱某跟客户约好下午见面,结果上午去钓鱼了。他在山庄既没干活也没休息吃饭,纯属自己去玩的。所以法院判人社部门不给认工伤是对的。 法官解释说,在外地工作不像在单位那样安全,很多风险没法预料。所以对“工作原因”理解得比较宽点,只要是为了工作发生的意外就算。不过这也不代表只要出去就什么都能算工伤。比如探亲、娱乐这些纯粹的个人活动受伤就不行,因为这跟用人单位没啥关系。要是这种都能算工伤,以后社保基金和单位就负担太重了。 法官提醒大家在外面工作的时候要小心点,该休息吃饭的时候去正规地方。要是遇到私人事情或者想玩一玩,最好挑安全点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