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拟追授贺娇龙同志记大功奖励 以先进典型激励“三农”服务与品牌强农

自治区人社厅于2月2日发布的公示显示,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评议推荐,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决定,追授贺娇龙同志记大功奖励;公示期为2月2日至2月6日,接受社会监督。该举措充分说明了党和政府对先进工作者的表彰和对其贡献的认可。 贺娇龙同志生前担任自治区农产品品牌建设与产销服务中心主任,在推进新疆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她长期致力于农业现代化建设,为新疆农产品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做出了积极贡献。她曾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2022年度三农人物、自治区先进工作者等多项荣誉,这些成就充分说明了她在工作中的卓越表现和社会认可度。 贺娇龙同志1979年12月出生于四川射洪,是一名具有较强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的干部。她在农产品品牌建设与产销服务领域工作,对于推动新疆农业产业升级、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在她的推动下,新疆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自治区农业现代化建设带来了新的活力。 2026年1月14日23时12分——贺娇龙同志因伤抢救无效——不幸离世,年仅47岁。她的突然离世,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损失,也是新疆农业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大损失。追授其记大功奖励,既是对其生前工作成绩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其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的深切缅怀。 这一决定反映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农业现代化建设工作者的重视,也体现了对先进典型的表彰和激励。通过追授荣誉,激励更多干部职工学习贺娇龙同志的敬业精神和奉献品质,投身于新疆农业现代化建设事业,为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贺娇龙同志用行动诠释了共产党员的担当,她的离去是新疆三农事业的损失;追授奖励既是对逝者的告慰,也是对生者的激励。在乡村振兴的新征程上,需要更多像她这样的基层干部。她的精神将鼓舞更多人投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