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2024年,咱们国家挺重视虚拟货币这类事情的。我听说了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这八个部门共同发布了个通知,特别提醒大家,投资虚拟货币和现实世界资产代币这些东西,要是亏了钱或者出了事,都得自己担着。 这个通知重点说了,虚拟货币跟咱们手里的人民币这种法定货币完全不一样,法律地位不高。比特币、以太币还有泰达币这些,它们不是国家发的,全靠加密技术和分布式账本技术撑着,虽然是数字化的东西,但它们不具有法偿性,说白了就是你拿着它们去商店买东西是绝对不行的。所以啊,在国内搞这些东西全是非法金融活动。不管是把人民币换成虚拟币,还是虚拟币之间互相兑换,或者是搞什么代币发行融资、交易什么的,都不行。境外的人也别想偷偷给咱们境内提供这种服务。 还有呢,那个叫稳定币的东西,虽然号称是跟着人民币走的,但要是在市场上用多了就会把人民币的功能给抢走了。所以未经批准谁都不能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互联网企业也被点名了,不能给这些虚拟货币或者现实资产代币化的业务提供平台展示、营销导流这些服务。如果发现有人在搞违法的事,必须马上报告给相关部门。 金融机构这块也有规定啊。银行或者非银行支付机构不能开账户给这些业务用,也不能发行销售相关产品。连抵押担保都不行。如果哪家机构敢干这些事,一旦查到了肯定要处罚;要是构成犯罪了,那肯定得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明知是非法服务还帮忙的人也一样处理。还有那些专门给这些业务做托管、中介或者技术服务的机构也都不能碰。 最后啊关于那个挖矿活动咱们也别搞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其他部门一直在严管呢。地方政府必须负责把本地区的挖矿项目都给关停了,也不准再建新的项目。卖矿机的企业也不能在国内做生意了。这事儿得彻底整治清楚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