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强化刑事检察监督、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工作情况,并公布多起典型案例。其中,南京市蒋某等五名公安人员徇私枉法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该案深刻揭示了执法权力异化对社会治安造成的严重危害。 据通报,2016年以来,以王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南京市某娱乐场所多次实施暴力犯罪活动。该团伙首次作案即在一家KTV内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致一名被害人重伤。2018年,王某某再次纠集多人,在其经营的饭店内持械伤人,造成多人重伤的恶劣后果。同时,滕某等人长期在游戏厅内开设赌场,涉案赌资累计达六千余万元,严重扰乱当地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然而,如此猖獗的违法犯罪活动却长期未受到应有惩处,有关案件在侦办过程中屡屡遭遇阻力。经上级机关研判,决定对王某某案实施异地侦查。随着侦查工作深化,此盘踞多年的犯罪网络最终被彻底摧毁。王某某等16名恶势力集团成员以及滕某等15名开设赌场人员均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到法律严惩。 案件审理过程中,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时发现重大疑点。检察人员通过系统梳理相关案卷材料,敏锐察觉到多起案件存在应立案而不立案、应深挖而不深挖、降格处理等明显违法情形。这些异常现象指向一个共同方向——时任公安分局局长蒋某、治安大队长姜某等执法人员涉嫌为犯罪分子提供非法庇护。 检察机关依法启动监督程序,对相关公安人员的违法行为展开调查。经查实,蒋某、姜某等五名公安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徇私枉法,致使多起恶性案件长期得不到依法查处,严重损害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终,这五名曾经肩负维护社会治安重任的执法者,因徇私枉法等罪名被判处二年至十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该案暴露出基层执法领域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一上,个别执法人员理想信念动摇,法治意识淡薄,利益诱惑面前丧失原则底线,将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另一上,部分地区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权力制约不够有力,为违法违纪行为留下可乘之隙。当执法者蜕变为"保护伞",不仅使犯罪分子更加肆无忌惮,更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侵蚀社会公平正义根基。 此案也充分反映了检察机关刑事检察监督职能的重要价值。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通过依法履职,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司法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这种"监督者再监督"的机制设计,为防止权力滥用、确保法律正确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 当前,平安中国建设进入新阶段,对政法队伍建设和执法司法质量提出更高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必须深刻汲取此类案件教训,持续深化队伍教育整顿,强化执法监督制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同时,要深入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内外部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防止"保护伞"问题滋生。
案件的查处表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既要对暴力犯罪和涉赌违法保持高压态势,也要对执法司法领域的徇私枉法坚决亮剑;只有让每一起案件在法治轨道上办理、让每一项权力在监督阳光下运行,才能不断夯实群众安全感,为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