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男子立遗嘱给儿子买房当遗产管理人

咱们先唠唠最近发生在广州荔湾的一件事儿。有个三十岁的广州市民蒋先生,前两天找中华遗嘱库在当地的服务中心办了点事儿,把一份法律文件给签了。这文件挺特殊,就是遗嘱。蒋先生在这份遗嘱里头,明明白白地把自己婚前买的那套房子指定给儿子了,还专门让他的妈来当遗产管理人。 这事儿其实是因为他对家庭财产心里没底。蒋先生家情况挺复杂,小时候爹妈就离了婚,他跟着妈妈过。跟那个当爹的再婚对象关系也不咋地。前几年他爸中风瘫痪了,那个后妈硬是把他告到了法院,要他掏钱养老人。虽说法院判的钱他一直按时给了,但这一仗把本来就挺脆弱的父子情彻底撕破了。他也觉得这家人之间的事儿跟钱是分不开的。 现在蒋先生的日子过得挺安稳,老婆孩子热炕头。他之所以突然想起立遗嘱,其实是家里长辈给他提的醒。他的这套婚房是结婚前老母亲和姥姥出的钱买的,本来就是他自己的婚前财产。姥姥有一次听了个法律讲座,觉得如果不立遗嘱,以后按《民法典》那个规定走的话,这家里那点弯弯绕绕的亲戚关系肯定会把家产搞得乱糟糟的。 蒋先生自己也说,他立这道遗嘱就是为了守好现在这个小家的安稳。他想把钱都留给儿子,免得以后有啥矛盾或者纠纷。通过立遗嘱和指定管理人,他算是把钱的走向给锁死了,以后不管他爸还是后妈想来争家产,那都是没戏的。 中华遗嘱库广州荔湾服务中心的志愿者蒋懿杰跟记者聊了聊。他说现在来找他咨询或者办手续的人越来越年轻了。特别是三十到四十岁的人越来越多,好些都是像蒋先生这样家里有小孩的爸妈。蒋懿杰分析说,这事儿主要跟大伙儿手里有钱了、心里有谱了有关系,也是因为现在的家庭结构变得越来越多元化了。 现在离婚率、再婚率变高了,家里的关系网就变得特别复杂。血缘关系、婚姻关系还有抚养关系都搅和在一起。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不立遗嘱的话,继父母、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都能算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这要是没个说法,家产肯定会被分得分不清楚。 专家也提醒大家别依赖法定继承那一套了,那个太不靠谱。早点立个合法有效的遗嘱才是最好的办法。这个遗嘱不光能把钱给谁定下来,还能挑个人来负责清点分钱还债这些杂事。 最后给大伙儿提个醒:不管多大岁数都得早规划早安排。千万别等到老了或者快不行了才去办这事。选个靠谱的机构或者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很重要。遗嘱内容也得定期翻翻看看有没有变味的地方。要是选遗产管理人的话,最好选个信得过的亲戚或者专业机构。 现在的年轻人敢立遗嘱了,这是好事儿。说明大家的法治意识强了,也不再像以前那样觉得谈这些事儿丢人了。这既是个人财产观念成熟了的表现,也是对社会家庭结构变化的一种回应。现在法律条文越来越完善了,咱们也得跟上节奏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