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渔五年成效显著 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向好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双赢

长江流域作为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其生态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长江十年禁渔计划,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五年来,这一政策已显现出显著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监测数据表明,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呈现持续恢复态势。

截至2025年三季度,累计监测到土著鱼类344种,较禁渔前增加36种。

其中,中华鲟放流规模连续两年突破百万尾,约11万尾幼鱼已顺利进入海洋生长;长江江豚分布范围扩大,种群数量稳定增长;长江鲟自然繁殖试验取得成功,为野外种群重建奠定基础。

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估显示,长江干流、鄱阳湖提升2个等级,洞庭湖提升3个等级,赤水河连续三年保持"良"等级。

这一系列成果的取得,源于多方面的协同努力。

在政策层面,农业农村部会同民政部、人社部等部门,建立了完善的退捕渔民安置保障体系。

数据显示,14.2万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全部实现转产就业,22万名符合参保条件的渔民全部纳入养老保险体系。

在执法层面,形成了"水上严打、岸上共管"的联合执法机制,2025年前三季度涉渔行政案件同比下降16.2%,刑事案件下降37.3%。

然而,长江生态保护仍面临诸多挑战。

目前仍有99种历史记录鱼类未被发现,中华鲟等旗舰物种尚未摆脱极度濒危状态,非法捕捞行为时有发生。

究其原因,既有生态系统恢复的长期性特点,也反映出岸上污染治理、栖息地保护等配套措施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现存问题,农业农村部表示将持续完善长效机制,强化联合执法,提升保护能力。

重点将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水生生物栖息地保护和修复;二是健全禁捕执法监管体系;三是完善退捕渔民长效帮扶机制;四是加强科技支撑,提升监测评估能力。

专家指出,长江生态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水陆、兼顾当前与长远。

随着禁渔政策持续深入实施,配合流域综合治理,长江生态系统有望实现更全面的恢复,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基础。

长江十年禁渔五年的成绩,既是对治理决心与制度执行力的检验,也提醒人们:生态修复从来不是“短跑”,而是一场需要长期投入的“耐力赛”。

当更多鱼类重现水域、当江豚的身影更频繁出现在江面,背后是更严格的规则、更扎实的保障、更系统的治理。

把阶段性成果固化为长效机制,把水上治理延伸到岸上根源治理,才能让长江的生机真正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