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人民检察院和怀宁县月山初中903班的杨一凡写了一首诗《少年的剑》,沈成群老师指导了他。这次活动是由怀宁县检察院联合县文联和教育局举办的,主题是“礼赞新时代,倡导新风尚,做遵纪守法有为好少年”。活动开始后,大家给了三百多首原创的诗。经过专家匿名打分,选出了39份获奖作品。怀宁县检察院决定把这些获奖作品分十期播放,用诗歌点亮法治的光。这一期带来的是最后一个故事——《少年的剑》。这个作品讲述了少年问自己三个问题:我是谁?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诗的开头说少年手里拿着一把剑,这把剑不仅是武器,也是自己。剑的刃口既能对准外面的世界,也能磨砺内心。少年用这把剑劈开了前路的迷雾。接着诗人写了三个“可斩去”,告诉我们要斩断浮华与肤浅、自满与自大、懒惰与倦怠。这把剑成了自我修正的标准。每一次挥砍都是对道德和法律的校准。诗人还描述了三幅画面:在新时代挥舞利剑,让六月天更美好;装饰梦想;开创未来。这个诗人把抽象的法治精神变成了可视的风景。诗最后说,在新时代的少年要自信、阳光、向上;还有文明、守法、友善。这个诗告诉我们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少年手中随时可以拔出的“利剑”。希望更多孩子用诗为马,用法为剑,在春暖花开的季节里向光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