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大家聊个挺有意思的事儿。01 七夕刚过去没多久,很多情侣就把买房列进了待办事项里。可要是感情变淡了,房产证上名字越多,闹起来可能越麻烦。就在中山市坦洲镇,有套婚房因为恋人分手,两次把法庭给推到了风口浪尖。女方把前男友告上法庭要房租,男的反手一告,要回了自己出的首付款。这事儿得从2008年说起。02 当时两人签了购房合同,房子写的是李晨一个人的名字,但按揭是两人一起还的。首付3.3万元、收楼税费4698.6元,还有后续按揭4.613万元,张伟一个人就垫进去近8.4万元。2008年12月,李晨回东北了,把钥匙交给了张伟。法院后来判定,这行为相当于让张伟帮忙看着房子,不是租给他住。到了2009年3月两人分手,一直到2011年10月李晨回来广东,才发现张伟一家还住在那间1004房里。 张伟搬走那个月,李晨立马就起诉要钱:9.46万元的垫资要回来;没多久又反诉张伟,要求支付两年房租2.97万元、物业费1846元、还有家具损失费6040元。03 接下来就是法庭上的你来我往。张伟的说法是:没有合同也没口头协议,不存在租金这一说。家具本来是他买的,反倒是李晨搬走了一部分柜子。物业费本来就是房主自己出的钱,双方没约定过让别人代缴。法院的裁判要点是:这两年里李晨在东北生活,没有出租的打算也没拦着张伟住。 张伟在那是帮忙看着房子呢,不是恶意占着不走的。再说了,李晨说家具坏了要赔钱,可拿不出发票也没照片证明。最后法院驳回了李晨的所有请求,认定张伟不用给租金、物业费和家具赔偿费。04 最后给准备联名买房的情侣提个醒:产权比例一定要写清楚;居住权限要白纸黑字写明白;提前想好分手怎么办才能把伤害降到最低。房子本来是爱巢啊,千万别让它变成分手之后的战场。 法律条款写进合同之前啊,最好先把彼此的未来写进心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