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心犯了错把金戒指偷走,结果自首赔钱还是被拘留。

在03家珠宝店,贪心犯了错把金戒指偷走,结果自首赔钱还是被拘留。01金戒指在8月11日下午17时许不见踪迹,老板方某发现后立即报警给秀山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处理。02民警连夜追踪锁定了暂住九龙街道的刘某某有嫌疑,警察到了刘某某住处时发现人已离开。03家属的协助劝投让事情有了转机,刘某某被说服自首。到了8月26日清晨,刘某某来到秀山派出所。04其实,刘某某曾经在通海打工,常常去珠宝店买首饰。这一次她把旧首饰带来换购新首饰,趁没人注意顺手把一枚价值1300元的黄金戒指塞进了背包。完成了“以旧换新”之后就返回了贵州老家。直到珠宝店老板清点货品才发现被盗的不是两枚戒指而是一枚。民警经过仔细调查才还原了真相。05到了案后,刘某某按原价给珠宝店赔偿损失,并写下悔过书。通海县公安局对她进行了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处理,决定治安拘留她七日。案件还在继续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