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到底该归谁吗?袁老先生的案子给出了答案。袁老先生一生坎坷,早年父母双亡,只和妹妹相依为命。后来,他娶了个老婆又离了婚,生了个儿子但儿子却早早离世。他自己也病倒了,最后没留下只言片语就走了。家里人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一张存有130万元的银行卡。这下可好了,亲戚们因为这张银行卡闹得不可开交。 律师解释说,袁先生既没有留下遗嘱,又没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只能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妹妹来继承这笔钱。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顺序是有先后的。没有遗嘱的话,继承顺序就得按法律规定来办。这个案子中,袁先生失去了第一顺位继承人,只能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补位。 还有一种情况是“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得一部分遗产。但是扶养必须达到主要经济帮助或者劳务扶助的标准才行。在这个案子中没有证据显示其他亲属满足这些条件,所以这笔钱还是归妹妹所有。 袁老先生的经历给我们带来了三点忠告: 第一,生前不立遗嘱的话,身后必定会有纷争。 第二,遗产不是谁哭得响亮谁就有份。 第三,如果想要让特定亲属分得遗产的话,最好有转账记录、证人证言或者书面协议作为证据。 最后,律师们还提到他们能提供一些服务来帮人们把这些事情提前安排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