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调取监控促成校园欺凌纠纷妥善处置——基层治理以规则守护未成年人尊严

问题——校园欺凌纠纷易被“打闹化”、易被“私了化” 从基层处置实践看,校园矛盾中一类突出问题是对欺凌行为的性质认定模糊:部分家长与个别当事人倾向于将多次、持续性侵害淡化为“孩子间打闹”;同时,纠纷处理环节,仍存在以“赔点钱、别追究”换取息事宁人的倾向,甚至将“面子”“名声”置于事实与规则之上。此类做法不仅难以解决问题,反而可能造成受害学生二次伤害,助长“强者得利、守规则者吃亏”的错误预期。 原因——认识偏差叠加治理短板,导致责任边界被弱化 一是家庭监护责任认识不足。部分监护人对孩子行为失范的危害估计不足,习惯以“年纪小”“不懂事”作为托辞,忽视持续侵害对受害者心理造成的长期影响。二是“关系化”“补偿化”思维仍有市场。在个别场景中,经济补偿被异化为“买断责任”的工具,进而诱发对证据、程序与权利的轻视。三是校园治理的证据意识与协同机制仍需强化。若缺少完整的视频资料、书面记录和及时干预,后续调查往往陷入各执一词,容易被情绪和舆论裹挟,影响教育矫治与责任追究的精准性。 影响——依法固定证据,既是对个案的纠偏,也是对预期的重塑 据对应的信息,当地公安派出所会同学校等调取并梳理了一段时间内的监控资料,对争议事实进行核实,推动处置回到证据和程序上来。在视听证据支撑下,所谓“只是开玩笑”“偶发冲突”的说法难以成立,相关人员需面对事实与责任。此举发出清晰信号:校园欺凌不是可以靠“情面”化解的小事,也不是能以“补偿”替代的责任问题。 更为重要的是,规范处置能够对受害学生形成实质性保护。校园欺凌的伤害往往不止于当下,更可能造成社交退缩、焦虑恐惧等后果。以法治方式介入,强调程序正义与规则意识,有助于受害者恢复安全感,降低“反复受害”的风险。同时,对施害者及其监护人而言,清晰的责任边界与后果预期,能够促使其纠偏矫治,避免问题向更严重的违法犯罪演化。 对策——以“证据+协同+教育矫治”闭环提升校园治理效能 针对校园欺凌易反复、易隐蔽的特点,基层治理可从以下上发力: 其一,强化证据链建设与快速响应机制。学校要完善重点区域视频巡查、事件登记与告知制度,发生疑似欺凌时第一时间保护证据、留存记录,为后续调查处置提供客观依据。相应机构介入时,应坚持依法调查、依规处理,避免以情绪化方式升级矛盾。 其二,压实家校社协同责任。学校应健全班主任、心理教师、德育部门与家长的联动机制,建立常态化沟通与风险排查;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法治宣讲、矛盾调处、行为矫治上发挥专业优势,形成“早发现、早干预、早纠偏”的合力。 其三,明确“补偿不等于免责”的导向。对受害方的合理损失依法依规处理,对施害方的教育惩戒、行为矫治与监护人责任落实应同步推进,防止把经济补偿当作逃避责任的“通行证”。必要时,应依法依规采取训诫、治安管理措施或转介专业心理干预,确保处置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其四,加强对未成年人心理支持与反欺凌教育。对受害学生要提供持续心理辅导与同伴支持,避免其因“害怕被贴标签”而沉默;对施害学生要进行规则教育与同理心培养,推动其认识后果、纠正行为。 前景——以规则守护成长,让“敢于求助”成为常态 从更长远看,治理校园欺凌关键在于建立稳定可预期的规则环境:让每个学生知道“受欺负可以求助、求助会被认真对待”,也让每个学生明白“欺凌必被发现、必需担责”。当法治思维与校园治理深度衔接,证据意识成为常识,家校社协同形成惯性,类似纠纷就能从“事后摆平”转向“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修复”的良性轨道。

这起看似普通的校园纠纷,实则在检验社会的文明底色。如何在规则框架内解决问题、如何让执法与治理回到事实和程序之上,决定了我们离“法治中国”的目标还有多远。它也留下一个更直接的问题:在孩子成长的路上,我们究竟要给他们树立怎样的榜样?答案或许就藏在那位派出所所长朴实的一句话里——“我要的不是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