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12月26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
其中,青海木里矿区非法采矿案因涉及赔偿金额约50.56亿元而备受关注,成为目前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最高的案件。
木里矿区位于祁连山南麓,地跨海北藏族自治州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这片高原矿区曾是国家重点生态保护区域。
自2014年以来,党中央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坚决制止木里矿区破坏式开采。
然而,非法采煤活动却长期存在并愈演愈烈。
2020年8月,媒体报道曝光了青海兴青公司在木里矿区进行的大规模非法采煤活动。
调查显示,该公司无证非法采煤超过2600万吨,非法获利逾百亿元。
这一事件的曝光,揭开了隐藏在矿区背后的利益链条和权力寻租现象。
经过深入调查,青海省有关部门核实,木里矿区生态破坏涉事企业共计11家。
这些企业的非法开采活动形成了体量巨大的11个矿坑和19座渣山,共造成5527.6公顷高山草甸土壤完全损毁,53.3公顷植被遭受严重破坏。
这些数字背后,是对祁连山生态系统的深刻伤害。
案件查处涉及多个层面。
青海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15人,其中省管干部4人。
其中,青海省原副省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原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原党工委书记文国栋问题浮出水面。
文国栋于2020年9月主动投案,2021年1月被宣布"双开",2022年3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这充分表明,无论职位多高,违纪违法必将付出代价。
对于企业责任人,青海"隐形首富"、青海兴青公司董事长马少伟因犯非法采矿罪和单位行贿罪,于2023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被处以罚金630万元。
刑罚的执行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
在生态修复方面,2021年至2024年间,海西、海北州政府分别与11家涉事企业进行了多轮磋商。
其中,与7家企业签订磋商协议并取得司法确认,共计赔偿金额24.75亿元。
截至2025年10月底,已到位17.59亿元。
对于因磋商不成的其他4家企业,有关部门通过诉讼方式追究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青海省政府还决定先行垫资实施一体化修复,确保修复工作不因企业支付延迟而停滞。
经过数年的系统修复,矿区原有采坑、渣山已与周边地形地貌交错融合、自然衔接,初步具备了后续自然恢复的土壤和地貌条件。
这表明,虽然破坏已经造成,但通过科学、系统的修复措施,生态环境仍有恢复的可能。
值得注意的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从2015年开始试点至今已有10个年头。
该制度以"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为基本原则,以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为重点,有效破解了长期存在的"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
木里矿区案件的处理,正是这一制度在实践中的重要体现。
木里矿区案件以高额赔偿和严肃追责再次表明,生态环境不是可以“透支”的发展成本,更不是可以交换的利益筹码。
把损害赔偿、司法确认、系统修复与干部监督贯通起来,既是对历史问题的集中清算,也是对未来发展的制度校准。
唯有让每一次破坏都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让每一次修复都经得起时间检验,才能真正守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走稳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