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通过2026年5月20日生效

央广网记者李雪和许诺在3月19日的哈尔滨报道说,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这次在新闻发布会上给了个大新闻:他们刚刚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这个新法规本来打算定在2026年5月20日开始生效。 陈霖是省发展改革委的副主任,他被问起这次的新法规时,特意提到了要组织干部系统地去学习和宣传。他说还要把线上线下的资源整合起来,争取营造出一个更尊重商人、重视商业的氛围。至于具体怎么操作,陈霖提到了“立、破、储”三个环节,就是要赶紧出台配套政策,同时把跟这个条例冲突的旧规矩都清理掉,还要预先储备一些新的优惠措施。 这条新规一共写了10章82条,把政策扶持、公平准入这些方面的事都给规定清楚了。条例特别强调了平等对待和公平竞争的原则,要让民营经济跟别的经济组织在市场上站在一条起跑线上。为了让市场更公平一点,条例也完善了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制度和公平竞争的审查机制。 对于民营经济想往哪儿投钱,法规也给了很多引导的措施。比如支持民企去投资一些重点领域,鼓励他们在科技创新上多下功夫。为了帮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法规里还专门建了个融资需求“白名单”,要把政府性的融资担保体系给完善起来。 考虑到有些民营企业在经营的时候可能不太规范,条例还专门设了一章来说怎么“规范经营”。为了保护民营企业的权益,法规里还提到要建立账款支付的保障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同时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行为。 按照规定,《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是从2026年5月20日起正式施行的。虽然《条例》直到3月19日才正式表决通过并向外界公布了消息,但它确实是从这一天起才算是被“发布”了。这个时间点的变化意味着相关的各项准备工作都得跟上步伐。 作为这次出台新规的主要推动者之一,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霖表示他会坚决落实各项规定来推动法规落地生效。他把目标定得很明确:就是要切实解决好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