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活动覆盖重大工程、民生项目及公共资源配置关键环节,评标专家作为评审把关的重要力量,其资格真实性、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直接影响评审公正与市场秩序。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通知,依据国家及自治区关于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的制度规定,对专家库在库人员资格开展核查,并对不符合要求者作出处理决定。
经综合核查,17人因职称(执业)资格造假、受过刑事处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按规定取消评标专家资格。
问题在于,评标专家队伍一旦出现资格失真、信用失范,可能引发评审结论失公、项目决策偏离、交易成本上升等连锁反应。
一些人通过虚假材料获取入库资格,表面上满足“门槛”,实质上缺乏相应专业能力与诚信基础;另一些人存在违法犯罪记录或严重失信行为,与评标专家应具备的廉洁、守法、独立判断要求相违背。
这些问题若不及时清理,既损害招投标制度的权威,也会削弱社会对公共资源交易公平性的信心。
原因方面,评标专家管理具有专业性强、覆盖面广、动态变化快等特点。
部分领域对职称、执业资格依赖度较高,但资格信息存在跨部门分散、更新不一致等现实情况,给“以假充真”留下可乘之机;同时,个别人员对诚信约束认识不足,抱有侥幸心理。
更需要注意的是,招投标领域资金密集、利益关联度高,评审环节易成为不法行为的“关键点位”,只有把住评标专家入口、强化在库管理、压实信用责任,才能从源头减少风险。
影响方面,此次清理整顿释放出鲜明信号:评标专家不是“终身资格”,而是严格准入、动态管理、失信必惩的职业身份。
对市场主体而言,规范评审环境有助于降低围标串标等灰色空间,减少“关系评审”“人情评审”的干扰,推动竞争回归价格、质量与服务本身;对监管部门而言,通过制度化核查与结果运用,能够提升监管精准度,形成可复制的治理路径;对公共资源配置效率而言,专家队伍的纯洁性和专业性提升,将有利于把有限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向更高质量项目。
对策上,关键在于构建“准入更严、核查更实、惩戒更硬、退出更畅”的闭环机制。
一是强化准入审查与材料真实性核验,完善资格信息比对规则,做到“入库必核”;二是推动跨部门信息共享与联合核查常态化,把职称(执业)资格、刑事处罚、严重失信等信息纳入动态校验范围,做到“在库常查”;三是加大失信惩戒和结果应用力度,对资格造假、违法犯罪、严重失信等情形依法依规快速处置,形成震慑;四是同步完善专家选取、回避、评价和问责机制,强化评标全过程留痕管理,推动监督从“事后纠偏”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转变。
前景判断上,随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制度不断完善,评标专家队伍将更加注重专业能力与信用记录的“双重门槛”。
多部门联动核查的治理模式,有望推动形成更高质量的专家库生态:一方面通过清退不合格人员为优质专家“腾位”,另一方面以制度约束促进行业自律,进一步提升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未来,若能持续推进数据共享、风险预警与常态化抽查,并把信用管理与日常履职评价深度结合,评标环节的廉洁风险和质量风险将得到更有效控制。
招标投标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公平和公正,而这一切的基础是参与者的诚信和专业。
宁夏此次坚决取消不符合条件评标专家的资格,既是对制度的维护,也是对市场秩序的保护。
这一行动表明,在建设法治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各地正在以更加坚定的态度和更加有效的措施,推进招投标领域的规范化建设。
只有不断净化评标专家队伍,才能让招投标这一重要的市场机制真正发挥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