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推出13项措施构建研发投入长效机制 培育新质生产力

问题:产业竞争加速演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产业链韧性建设对城市创新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对厦门而言,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升级提速,但企业研发投入的稳定性、研发机构覆盖率、成果转化效率仍有提升空间,部分企业“想研发、不会研、缺资源”的结构性矛盾依然存。 原因:一上,研发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中小企业融资和人才供给上相对受限,研发投入容易出现“短期化”;另一上,创新资源对接不够顺畅,科研端与产业端在项目凝练、场景验证、工程化放大等环节仍有断点。同时,一些领域龙头企业的带动效应尚未运用,产业链协同攻关的组织化程度仍需加强。 影响:企业研发投入不足或波动过大,会直接影响技术迭代和产品竞争力,制约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研发机构覆盖率偏低,也不利于企业形成持续创新能力,影响优质项目集聚和高层次人才落地。相反,建立稳定、可预期政策支持体系,有助于提升企业研发意愿和投入强度,增强产业体系抗风险能力和内生增长动力,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打基础。 对策:围绕“让企业愿意投、能够投、投得准、见成效”,《若干措施》提出13项政策安排,着力构建覆盖全周期、全链条、全要素的研发投入支撑体系。 其一,研发费用补助强调“分层分类、梯度激励”。对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年度自主研发费用高于200万元的企业,按研发费用增量给予补助,增量部分每满100万元最高补助10万元、单家最高500万元;对年度自主研发费用2亿元(含)至5亿元(不含)、5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300万元直接补助;对自主研发费用10亿元(含)以上的特大型龙头企业,补助比例最高可达25%,并可按规定申请市级奖补支持。政策通过对不同规模、不同阶段企业“精准画像”,形成从“扩面”到“提强”的连续激励。 其二,推动研发活动覆盖面和研发机构覆盖率“双提升”。政策提出“全覆盖两提升”阶段性目标:到2026年底,力争实现全市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研发机构覆盖率提升至约40%,其中3亿元以上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提升至约50%;到2027年底,力争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提高到75%以上,研发机构覆盖率提升至约50%。为提高政策触达和服务效率,厦门将建立重点企业服务库,组建“技术专家+技术经理人+财务专家”服务队伍,主动入企对接产学研资源,协助企业搭建研发平台、完善研发管理与财务规范,降低“不会研、不会报、不会管”的成本。 其三,完善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和创新平台体系,打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成长通道。政策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度培育路径,并建立“发掘—诊断—预警—培育”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管理系统,推动优质企业早识别、早辅导、早达标。对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突出“增量提质”导向,引导企业把研发投入转化为可持续的核心能力。 其四,以高能级创新平台提升源头供给和工程化能力。对新建(含重组入列)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平台,给予一次性30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同时,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省创新实验室共建联合实验室,对其年度自主研发费用按非财政资金投入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年度自主研发费用超过500万元(含)的企业,可认定为厦门市企业创新中心。通过“平台+企业+项目”的组织方式,提高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工程化落地效率。 其五,突出协同攻关与国企研发激励,强化链式创新与示范带动。政策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产业链协同攻关,最高支持额度可达2000万元;在国有企业考核机制中,将研发费用视同利润加回,研发费用较上年增加额的加回比例可提高至150%,形成的资产免于保值增值考核,通过制度安排增强国有企业“敢投、愿投、持续投”的动力,并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同提升创新能力。 前景:业内人士认为,厦门此次政策突出三个方向:一是以企业为主角,将研发投入支持从“项目式”更多转向“制度化”;二是从单点奖励走向覆盖扩面与能力建设并重,推动研发活动从“有没有”向“强不强”提升;三是强化产学研融通与产业链协同,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率。随着政策自2026年3月5日起实施并持续3年,叠加国家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背景,厦门有望在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加快形成一批高成长科技企业和高能级创新平台,继续提升城市产业竞争力。

厦门此次政策创新不只是资金扶持,更是一项面向研发投入机制和创新生态的系统性调整。在全球科技竞争加剧的背景下,这种兼顾短期激励与长效机制的探索,反映了地方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的决心。政策效果如何,既取决于落地执行的“最后一公里”,也要看能否持续催生一批代表新质生产力的标杆企业,这将成为检验改革成效的重要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