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转型和产业调整过程中,部分企业面临资金紧张、债务复杂等问题,有关纠纷在破产审判、企业重整及执行环节集中显现。一上,破产案件涉及多部门协调、债权人利益平衡和职工安置等事项,程序繁琐、成本较高;另一方面,执行过程中若简单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可能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经营停滞,进而影响就业和供应链稳定,甚至波及民生。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既有市场波动和融资成本上升带来的经营压力,也与破产事务的跨部门特性有关。资产处置、税务处理、信用修复等事项需要多方合力推进。同时,执行工作需兼顾兑现债权与维护企业持续经营的双重目标:过于强调快速处置可能引发企业倒闭、就业流失的连锁反应,而拖延执行又会损害债权人权益,削弱司法公信力。 从营商环境角度看,破产审判效率、重整能力和资源配置水平直接影响市场主体的退出与再生成本。高效的破产与执行机制有助于淘汰低效产能、盘活资产、稳定市场预期。此外,部分企业承担区域供应或物流功能,若因不当执行导致经营中断,可能对民生和商户产生连锁影响。司法治理的精细化程度已成为衡量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 针对这些问题,安徽法院从机制建设和个案办理两方面入手,探索制度集成效能。 其一,推进破产公共服务集约化。 南京、宁波、合肥等地深化破产事务中心建设,提升破产审判和重整效率。2023年,合肥中院联合发改、司法、金融监管等部门成立合肥破产公共事务中心,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该平台通过部门协同减少重复跑动,提高破产办理效率,并推动多元解纷,降低社会治理成本。 其二,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的精准适用。 安徽法院在涉企执行中优先选择对企业影响较小的措施,推动从“对抗式执行”向“修复式履约”转变。例如,芜湖市繁昌区法院处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查封了被执行企业的综合楼并冻结账户。考虑到企业仍有经营能力,法院组织多轮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对不动产采取“活封”允许继续经营,分期偿还债务,并解冻账户保障现金流。最终企业偿还900万元欠款,周边商户和民生未受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未来,破产事务中心的制度化和善意执行的精细化将继续释放法治效能:一是通过高效破产服务提升市场出清效率,支持企业重整再生;二是以审慎执行减少企业非必要停摆,稳定就业和产业链;三是结合多元解纷与信用修复机制,优化源头治理,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随着这些机制的推广,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将更加突出。
司法改革永无止境;安徽法院的实践表明,只有兼顾法律刚性与司法温度,才能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些探索不仅优化了当地营商环境,也为全国司法系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