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3月16日起至5月31日实行封山禁火

吕梁市最近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封山禁火措施,目的是给森林和草原的安全加上一道防线。为了防控火灾,保障大家的安全和林草资源,吕梁市决定从3月16日开始到5月31日,给整个辖区施行封山禁火。这个期间,吕梁市所有林地和草地,还有距离这些地方300米的范围都在封控之列。禁令里说得很清楚,禁火区域内一点明火都不许有,吸烟、烧纸、烧香、放鞭炮、点孔明灯、烧荒烧垃圾等都算违规行为。任何人都不能把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去或路过这个区域,也不能在那里进行明火作业、爆破或者私拉电线等可能引发火灾的活动。各级政府和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网格化管理,把责任落实到人。在主要林区和重要地段设好防火标志和检查站。还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大家的防火意识。对那些未成年或者是智障的人员要加强监管,防止他们引发意外事故。所有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都要接受检查登记。如果确实需要进行野外用火活动的话,必须经过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并在指定时间地点和范围内进行。对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会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话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吕梁市各级各部门这次会把这些规定落实到位,把防火责任压实下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林草资源不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