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司长司光日前表示,由该局制定的《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相关工作程序已基本完成,将于近期正式发布实施。
这一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网络食品新业态监管领域迈出重要步伐。
直播电商作为新兴销售渠道,近年来发展迅速。
其互动性强、传播范围广、交易效率高等特点,使其成为食品销售的重要方式。
然而,这一领域也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
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夸大功效等乱象频频出现,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社会反映强烈。
与此同时,直播电商食品销售涉及多个环节和主体,原有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对其覆盖不够全面,相关监管规则尚不够健全,难以适应新业态发展的监管需要。
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将其作为网络食品新业态监管的重点。
新规定通过建立全链条、全覆盖的监管框架,明确了各相关主体的具体责任,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
根据规定内容,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需要承担起"守门人"责任。
平台应当对直播间运营者的主体资质、经营的食品品类以及直播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审查,将其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更为重要的是,平台需要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等工作机制,实现对风险的动态管理和及时应对,避免监管流于形式。
这一要求既强化了平台的责任意识,也为平台提供了可操作的工作路径。
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是直播食品销售的直接参与者,其行为最直接影响食品安全。
规定对他们提出了全流程的规范要求。
从直播前的合规审核、选品制度,到直播中的信息发布,再到直播后的抽样检验,形成了完整的质量管控链条。
特别是,规定要求直播营销人员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真实、全面、准确发布食品相关信息,不得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这些具体要求既明确了行为边界,也为监管执法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虽然不直接参与销售,但在培训、选品、日常管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规定明确了其在直播营销人员培训和食品抽样检验等方面的责任,要求建立事前合规审核机制,这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止不合规产品进入直播间。
为了增强规定的约束力,相关部门明确了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规定细化了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具体情形,明确了不得通过直播间经营的食品类别,通过适用现有法律法规或新设处罚条款,增强了规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违法者面临更加明确的法律后果。
这一规定的发布实施,标志着直播电商食品安全监管进入更加规范、更加有力的新阶段。
通过明确各环节主体责任,建立完整的监管体系,有利于从源头上规范直播食品销售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同时,规定的出台也为其他新业态的监管提供了借鉴,体现了监管部门适应新经济发展、创新监管方式的努力。
直播电商连接着供给与需求,也连接着责任与信任。
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压实到平台、直播间与从业人员的每一个环节,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制度性保障,也是对行业长期发展的校准与护航。
期待新规实施后,各方以更高标准守住安全底线,让“流量”经得起监管检验,让“销量”建立在质量与诚信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