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于2026年全面实施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失能老年人数量持续增加,养老服务需求更加迫切;民政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组织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周期为12个自然月。这个制度在全国落地,意味着我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深入完善。 从试点到全面推开,说明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前期试点为全国实施积累了经验,各地在评估标准、补贴发放、服务监管诸上形成了一批可复制的做法。此次全面启动,既是对试点成果的推广,也为失能老年人提供更稳定的制度保障。通过消费补贴支持失能老年人购买专业化、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有助于改善生活质量,增强获得感。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各地需做好多方面准备。一是完善信息管理体系,将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等纳入“民政通”系统,实现数据准确对接。二是做好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及时完成2024年7月以来已评估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数据归集整理,同时组建专业评估员队伍,确保评估标准与国家标准一致。三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对评估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对养老服务机构建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并对补贴资金使用开展严格审核。 推动服务发展上,各地可借补贴项目实施,加快培育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的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更好满足失能老年人的多层次需求,也带动养老服务产业规范发展。通过补贴政策引导,可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支持、市场参与、社会协同的服务格局。

面向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保障,关乎民生,也考验治理能力。全国实施消费补贴项目,体现出政策从“试点探索”走向“制度化推进”。把评估做细做准、把服务落到实处、把监管抓严抓实,才能让资金真正转化为可感可及的照护支持,并带动养老服务体系提质扩容,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更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