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西南科技大学的张娇在齐鲁晚报发了篇文章,讲了海底捞店这几天发生的事儿。有个24岁的男的,吃饭的时候嘴里含着碎玻璃,吐出来就说食物里有异物;还有个33岁的男的,在店里撒了头发,说店不卫生,要搞敲诈。两个人都被警察抓走了。这种人真是自己耍小聪明,把自己变成“受害者”,想从店家那儿占便宜。这种行为最伤的其实是大家对商家的信任,时间久了,以后真有消费者吃出问题去维权,可能就没人信了。海底捞这次公开处罚决定书的做法,就是告诉大家黑锅不能背。我们要问,一个年轻小伙子为了这点钱干嘛自残?是不是太自私了?企业不能怕麻烦,得坚决打击这种碰瓷的行为。大家也别一看到“受害者”就同情,别轻易给企业扣帽子。只有把这种坏人都严惩了,才能保护好真正需要帮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