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增量治存量双向发力:我国将推进固体废物综合治理,2030年前完成六成以上历史遗留堆存场所治理

我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堆存量多,环保压力日益凸显。

据生态环境部统计,采矿、冶炼、发电等行业每年产生大量工业固体废物,包括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尾矿等。

历史堆存量已经达到相当规模,全国累计堆存工业固体废物约330亿吨,占地约3500平方公里。

近年来,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面临新的挑战。

传统利用渠道因基础设施建设减速而明显萎缩,导致工业固体废物利用难度大幅增加,新增堆存量进一步上升。

这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资源,还可能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隐患,特别是尾矿库、磷石膏库等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问题,更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为有效应对这一挑战,生态环境部制定了系统的治理方案。

在控制增量方面,部门已修订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明确允许符合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支撑围岩充填、塌陷区回填等活动。

这一举措打开了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新空间。

试点示范已取得显著成效。

去年,黄河流域9省区开展煤矸石及粉煤灰充填、回填、生态修复等规模化利用项目128个,规模化利用量超过1亿吨。

长江中上游五省一市磷石膏规模化利用项目24个,规模化利用量2900多万吨。

辽宁、山东、山西等地也在积极研究制定规模化消纳利用管理规定,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工业固体废物利用体系。

在治理存量方面,生态环境部已组织开展典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排查,建立了相关数据库。

同时,深入推进汛期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累计完成5000多座尾矿库隐患整治,其中通过"一库一策"方式推进完成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尾矿库治理2200多座。

针对磷石膏库环保风险,长江中上游154座磷石膏库全部完成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其中80座已启动治理工程,累计清空磷石膏约180万吨。

为确保治理工作科学有序推进,生态环境部将建立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科学论证、制定规范、主动公开、全程监督"的程序开展规模化消纳利用,并进行跟踪评估,防止综合利用演变成非法倾倒。

同时,深入推进涉重金属矿山、尾矿库、堆渣场、危险废物填埋场等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推进符合环保要求的设施闭库封场,实施高标准生态修复。

按照《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要求,到2030年完成全国60%以上的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治理,全面完成赤泥库、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

这一明确的时间表和目标要求为工业固体废物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工业固废治理既是环境保卫战,更是发展转型的倒逼机制。

这场涉及万亿级存量资源的系统性工程,不仅考验着环境治理的智慧,更将重塑"无废城市"建设的中国路径。

当生态账与经济账真正实现同频共振,绿色发展的深层价值方能充分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