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纠纷细节:2025年10月,media 刊发的一篇监督报道涉及到了常州兰陵制药和三维公司。文章标题指出,

02 名誉权纠纷细节:2025年10月,Media刊发的一篇监督报道涉及到了常州兰陵制药和三维公司。文章标题指出,兰陵制药可能存在违规行为。原来,兰陵制药的原法定代表人虞某平曾透露,1988年他们与三维公司合作生产药品。然而,调查发现,兰陵制药并没有按国家药监局的规定生产原料药,而是从浙江一家没有资质的化工厂购买化工产品进行包装。2023年江苏省药监部门给出的答复显示,从旧兼从轻原则来看,当时的行为不宜再被认定为假药。 01 事件背景与争议:2001年至2009年期间,兰陵制药涉嫌使用未经审批的原料药生产药品,依照当时的规定应属假药行为。但随着2019年《药品管理法》修订后,相关行为已不再被认定为假药或劣药。举报人和媒体对这次认定提出质疑。根据报道内容和多位员工签字材料显示,涉及的事实基本符合事实。被告Media辩称该报道属于正当舆论监督范畴,报道内容真实可靠。而原告常州药企认为报道主要依据举报人陈述且使用了“假药”等表述。 03 庭审波折与结果:在3月25日开庭前约15分钟时,原告方以涉及商业机密为由申请不公开审理。随后常州市天宁区法院决定将案件转为不公开审理并清场旁听人员。被告方对此提出异议,认为案件为名誉权纠纷不涉及商业机密且事关公共利益应当公开审理但未获采纳。庭审持续至当日13时许时法院未当庭宣判。2025年10月的那篇报道是由指尖新闻沈阳晚报刊发的。此次名誉权纠纷案在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引起了广泛关注。近年来媒体监督报道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件逐渐增多。 04 经济赔偿要求与结果:原告要求给被告520万元赔偿并认为报道损害了企业社会评价及商业信誉。为避免卷入违法犯罪中虞某平提前终止了合作并举报了三维公司涉嫌用非药化工产品生产“假药”。 05 影响与展望:该次事件也再次引发了人们对媒体监督和企业权益之间平衡问题的思考。最近一个月内正观新闻依据判决书的报道被另一家法院判定构成名誉侵权事件也在传媒圈和法律界引发持续讨论。这个案子目前已上诉但尚未宣判这个问题仍在继续探讨中在2025年10月的那次事件中给兰陵制药带来了极大压力他们面临着巨大的经济赔偿要求这次事件也使得公众对于药品安全监管问题更加关注舆论监督也成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随着社会发展和法律完善这样的纠纷案件可能会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