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现在要搞个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中新网记者李斌和梁婷8月27日在武汉发消息,说这个新出来的标准会把湖北水污染物的管理体系弄得更完善,这样能推动水产养殖业更好地发展,同时还能减少污染。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这次搞了个新闻发布会,给大家把这个标准的具体内容讲得清清楚楚。 湖北这地方养的鱼特别多,是国家重要的粮食和经济作物产地,养殖尾水治理也是长江保护攻坚行动里很重要的一部分。这次的标准主要盯着那些规模化养鱼的人,管的就是水面超过200亩的池塘还有工厂化养殖的设施,既要考虑到规模化管理,也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标准里定了pH、悬浮物、高锰酸盐指数、总氮和总磷这五个核心指标。 另外,标准还把接受这些水的地方分成了三个等级:特殊保护、重点保护和一般水域。特殊保护的地方就是法律不让排污的区域,重点保护的地方和一般地方分别执行一级和二级标准。还有一种情况是对那些水质好的湖泊或者水库保护区外面500米以内的养殖区管得特别严,不管水往哪儿流,都得按一级标准来。比如洪湖、梁子湖和斧头湖这几个地方保护区外围500米的范围,尾水排放都得遵守一级标准的限值。 听说湖北以后会分时分区地规定标准执行的时间,先给大家留点升级改造的缓冲期。新规从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的养殖单位;而洪湖、梁子湖还有斧头湖流域里县一级的现有单位要从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其他地方的现有单位则要等到2027年1月1日才开始执行这个新规定。 为了确保标准能落实到位,生态环境部门以后会盯着入河排污口不放,一旦发现谁乱排乱放或者违法违规的行为,肯定会依法处理。